罗医保发〔2023〕12号
各街镇医保办、各学校、各税务分局(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学生群体参保覆盖面,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区学生群体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要协同组织部署。区医保局强化与区教育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信息比对,精准识别未参保人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参保形势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制定有效措施,提升学生群体参保率,做到应保尽保。
二要分工负责推进。区医保局根据实际,畅通学生参保登记业务“网办”、“掌办”渠道,通过医保政策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宣传医保政策,配合区税务局做好山东税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直播解读工作。各街镇医保办负责对接辖区内学校,做好学生群体参保登记及未参保人员识别工作。区教体局配合区医保局通过家长会、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动员在校学生应参尽参,各街镇医保办及辖区内学校协同负责核查未参保学生信息,为学生参保提供便利,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区税务局要优化学生缴费流程,协同区教体局为学生缴费提供便利缴费方式,支持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批量缴费。
三要强化督导通报。在集中征缴期间,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通过调取系统征缴数据,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定期调度、通报,随时掌握学生群体参保缴费进度。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区教体局建立联合督导制度,根据通报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指导落后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生群体在每年集中缴费期间应保尽保。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