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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30/2024-00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盛庄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3-11-17
 公开日期  2023-11-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盛庄街道
盛庄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居民医保参保覆盖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时圆满完成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见附件),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

(一)参保范围

具有居住地在盛庄街道辖区内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辖区内的全日制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医疗但在本辖区常驻的非本辖区户籍人员及其子女。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640元。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政府资助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由区政府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3年12月31日前出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区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三)缴费时间与享受待遇时间

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即2024年1月1日以后)参保并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后,设置3个月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自等待期结束后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等待期。

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以内(含)办理居民新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未缴纳出生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不能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缴费期内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次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超过6个月的,按规定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超过12个月的,执行普通居民缴费及待遇享受相应政策规定。

2023年12月31日之后新认定的政府资助人员,已缴费参保的不再进行政府资助,未参保的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年度内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认定享受待遇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具有盛庄户籍和在盛庄辖区常驻的非本辖区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由政府代缴个人缴费部分380元/人。70周岁以上老人由所在社区(村)汇总信息后,由街道医保办负责集中导入,漏保的由村居、社区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参保条件的初次参保人员、在本辖区常驻的非本辖区户籍人员(包括其未成年子女),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社区村或街道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四)缴费方式

缴费人在区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村街道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的基础上,可通过罗庄区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临商银行的各营业网点柜台,村居(社区)布设的农村商业银行的农金通,支付宝中的社保费缴纳模块,微信中的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微信办税模块,云闪付APP,爱山东APP,裕农通APP,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及手机APP端进行参保缴费。

二、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宣传发动

为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参保征缴效果,根据区政府安排,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开始征缴。各社区(村)要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参保征缴工作,明确任务目标,确保集中征缴工作及时启动。此外,在前期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深化宣传效果,通过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推动全街道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集中征缴(2023年11月16日—12月31日)

集中征缴工作中,各社区(村)要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逐一核对,对应保未保、断保漏保居民,特别是选择性参保,要进行重点宣传引导,积极鼓励他们缴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征缴过程中村集体垫付应于12月20日之前将参保信息准确无误的导入数据库。

按照临沂市医疗保障局、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税务局等部门做好学生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社区负责辖区内的学校,动员在校学生应参尽参,确保应保尽保。各学校配合社区通过家长会、班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信息维护由街道医保科负责。

(三)总结完善,检查验收(2024年1月1日—1月31日)

征缴工作结束后,街道医保科对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专项考核,重点考核参保任务完成情况,查看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经办工作是否规范,考核结果计入社区(村)年度考核成绩。2024年度将漏保补保人员数计入考核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集中征缴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召开动员会议,统一组织参保征缴工作的开展。全力推进集中征缴,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张榜公示、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参保的好处,确保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各社区(村)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缴费参保。真正做到征缴政策及时间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盛庄街道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

明细表

盛庄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盛庄街道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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