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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60/2023-00000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沂堂镇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17
 公开日期  2023-11-22  发布机构  罗庄区沂堂镇
关于印发《沂堂镇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发﹝2023﹞19号


各工作区、村,各委办站所,区属驻镇单位:

《沂堂镇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沂堂镇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3〕50号)《罗庄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罗政发〔2014〕27号)《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2号)《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36号文件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26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居民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圆满完成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居民医保、居民养老参保覆盖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时圆满完成2024年度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见附件),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二、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

(一)居民养老保险

1、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需携带户口材料到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缴费标准:

(1)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脱贫享受政策户、防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2)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所属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成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的,每年给予补贴30元;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每年给予补贴45元;选择500元档次缴费的,每年给予补贴60元;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年给予补贴80元。当年度不参加缴费,以后年度补缴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4)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市、区政府每年联合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即100元养老保险费;脱贫享受政策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缴费人群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区政府每年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即100元养老保险费,以上人群区政府同时承担30元/人/年的缴费补贴。符合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居民养老保险费以上多项规定的,不叠加享受代缴政策。享受代缴政策的缴费人群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即200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已经正常参保企事业机关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不享受代缴政策。外县区参保无法代缴的,由各村居核实居民户籍地,属于本区的及时通知本人办理养老转移手续,转入后在罗庄区正常享受代缴政策。

(5)农村居民独生子女户等符合计生奖励政策,年满49周岁(197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经本人或村申报,镇人社所认定身份后缴纳本年度保险费的,区政府给予每人每年60元的缴费补助,区级财政同时承担相应的缴费补贴。

(6)特殊缴费人群由镇残联确定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名单,镇扶贫办确定脱贫享受政策户、防返贫监测对象,镇民政办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名单等。特殊人群名单于12月31日前审核确定,核定无误后送镇人社所录入系统,为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保证系统数据准确无误顺利衔接,名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

3、征缴方式参保居民可通过罗庄区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临商银行的各营业网点柜台,村居布设的农村商业银行的农金通,支付宝中的社保费缴纳模块,微信中的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微信办税模块,云闪付APP,爱山东APP,裕农通APP,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及手机APP端进行参保缴费。居民养老保险补缴需先到镇人社所办理补缴核定业务,再通过以上渠道进行缴费。严禁村居经办人员代收代缴(村集体垫资除外)。

重度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缴费人群相关业务由镇税务分局、镇人社所、镇扶贫办、镇民政办、镇残联共同负责。

未经区税务局允许,其他银行和单位严禁代收居民养老参保费用。

(二)居民医疗保险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但在本区常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及其子女。

2.缴费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政府资助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由区政府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3年12月31日前出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区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3.缴费时间与享受待遇时间

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即2024年1月1日以后)参保并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后,设置3个月的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自等待期结束后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等待期。

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以内(含)办理居民新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未缴纳出生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不能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缴费期内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次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超过6个月的,按规定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超过12个月的,执行普通居民缴费及待遇享受相应政策规定。

2023年12月31日之后新认定的政府资助人员,已缴费参保的不再进行政府资助,未参保的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年度内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认定享受待遇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具有罗庄区户籍和在罗庄区常驻的非本区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由政府代缴个人缴费部分380元/人。70周岁以上老人由所在村、社区汇总信息后,由街镇医保办负责集中导入,漏保的由村居、社区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参保条件的初次参保人员、在本区常驻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包括其未成年子女),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医保服务大厅或街镇居民医保办进行参保登记。

4.缴费方式

缴费人在区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村镇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的基础上,可通过罗庄区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临商银行的各营业网点柜台,村居(社区)布设的农村商业银行的农金通,支付宝中的社保费缴纳模块,微信中的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微信办税模块,云闪付APP,爱山东APP,裕农通APP,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及手机APP端进行参保缴费。

5.政府资助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门职责分工

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的范围,由镇扶贫、民政、残联、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镇医保办提供最终名单及信息。主要包括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型等。扶贫办负责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确定;民政办负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的确定;残联负责持证残疾人名单的确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优抚对象的确定。各业务部门后期政策内增加的名单需按月及时与医保部门数据共享。

医保部门负责对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的名单进行汇总,剔除部门间的重复信息、按照脱贫享受政策、低保、特困等先后顺序确定分类,审核后及时发送税务部门,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参保补助。根据税务部门缴费信息,及时记录被资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权益。

税务部门负责征缴财政资金为政府资助人员所缴纳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将政府资助缴费信息共享给医保、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将政府为资助人员缴纳的保费收入及时拨付“待报解社会保险费(政府资助人员)”专户。

三、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宣传发动。

为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参保征缴效果,根据区政府安排,2024年度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实行同步征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会议后,各村要召开征缴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参保征缴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目标,确保集中征缴工作及时启动。此外,在前期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工作区、各村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深化宣传效果,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深层次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推动全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集中征缴(2023年11月19日—12月20日)。

集中征缴工作中,各村居要将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逐一核对,对应保未保、断保漏保居民,特别是选择性参保,要进行重点宣传引导,积极鼓励他们缴费补缴,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参保,严禁选择性缴费,征缴过程中村集体垫付的应附详细身份信息和金额。

村居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险70岁以上老人信息的采集报送、已缴费回村登记信息、信息上报等工作。罗庄区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临商银行负责代收保费,有条件的村设立1名农村商业银行的农金员,确保保费即时到账。各村要公布辖区内缴费点,对零散缴费人员可以设立集中缴费点,严格审核准入条件、由服务银行工作人员代收费,银行工作人员也要严格把关,对非罗庄区户籍、无居住证等不符合征缴政策的,不予以收费,建议办理居住证后予以参保缴费。参保人员有条件的要提供联系电话信息。

集中征缴期的社会保险费全部征收、对账、录入、入库等工作完结后,由区人社局和区医保局按社区村组导出记账名单,并加盖公章,交由人社所及医保办统一分发至各村,各村进行张贴公示(身份信息做保密处理),公示拍照存档备查,公示期不少于7天。税务分局、镇人社所、居民医保办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建档,明确登记个人信息。

(三)总结完善,检查验收(2024年1月1日—1月31日)。

征缴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重点考核参保任务完成情况,查看宣传工作是否到位、经办工作是否规范,检查考核情况将计入各村年度考核成绩,2024年度将漏保补保人员数计入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工作区、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集中征缴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成立工作组,召开动员会议,统一组织参保征缴工作的开展。工作区书记、村居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征缴工作进度,工作区加强督导调度,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排出日程表,全力推进集中征缴,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张榜公示、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地宣传参保好处,各村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喇叭、微信群等形式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密切协作配合。税务分局、镇人社所、镇医保办要共同发挥牵头作用,注重检查督导,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多方力量,全力推进工作的开展。镇扶贫办、民政、残联、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站、宣传办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按照要求做好特殊人群参保工作;各缴费承办银行要做好各营业网点和农村代办点保费收缴管理、待遇发放等业务,全力配合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开展。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居民养老、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检查、督导,并列入镇十一月、十二月份目标责任月考核,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工作区、村予以通报批评。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基金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沂堂镇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明细表


附件:

沂堂镇2024年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明细表

序号

2024年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

2024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

备注

1

南沂堂村

1419

2923


2

北沂堂村

1278

2500


3

沂西岭村

288

542


4

寨子村

1308

2558


5

前台井村

499

1068


6

后台井村

466

828


7

贤孝庄村

381

865


8

前峰山村

1218

2168


9

后峰山村

414

785


10

东泉里堡村

881

1585


11

西泉里堡村

346

653


12

东迷龙村

693

1585


13

前迷龙村

555

986


14

后迷龙村

480

1094


15

西迷龙村

1051

1782


16

东杏山湖村

197

324


17

西杏山湖村

195

481


18

冷水沟村

453

859


19

北大埠村

458

740


20

荆山村

1336

2330


21

麒麟山村

1250

2204


22

前大埠村

327

643


23

后大埠村

760

1506


24

大兴屯村

1165

2242


25

前柳庄村

1295

2377


26

后柳庄村

762

1406


27

东为儿桥村

613

1150


28

西为儿桥村

1233

2292


29

龙泉官庄村

600

1363


30

兴路口村

429

968


31

大槐树村

328

690


32

龙王堂村

310

681


合计

22988

46337(含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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