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区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褚墩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帮扶对象。按照2023年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标准,对我镇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同时要紧盯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监测帮扶对象申报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宣传、监测预警机制运行等重点工作落实成效,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确保应纳尽纳。
1.核查重点人群。重点关注取消低保政策的脱贫享受政策户,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核查2017年以来历年认定的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特别是其中享受低保政策或有在校学生等情况的,认定依据程序是否属实规范、农户是否知晓认可。
2.核查“明白纸”实施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制定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通过上门入户、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帮扶对象(未消除风险);“12345(12317)”等群众咨询举报渠道是否畅通,是否第一时间受理、核查核实线索,并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3.核查监测预警机制运行情况。紧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重点关注市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临乡振发〔2022〕1号)文件落实情况,核查镇级受理办结是否按时规范,村级是否真研判、真排查等,着力纠治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要对临乡振发〔2022〕1号文件出台以来防止返贫监测预警研判台账进行梳理,核查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是否均进行过逐户研判,符合条件的是否已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此后,严格按照每月监测预警职责和《山东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情况的农户,按照监测帮扶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研判,符合标准的按程序进行识别。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帮扶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帮扶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帮尽帮。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帮扶对象,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要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对象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关注已经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是否及时标注退出。同时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监测帮扶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省乡村振兴局明确要求,监测帮扶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帮扶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比对清洗、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要主动和医保、教育等部门进行比对,不一致的情况逐户核准、修正,确保系统内数据信息和帮扶对象实际情况一致。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帮扶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由各村镇形成书面报告,并经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区乡村振兴局汇总,逐级报省市乡村振兴局审定,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具体工作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10日前完成)。印发《褚墩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后开展业务培训,解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全面部署有关工作。
(二)分层分类培训(5月10日前完成)。各村根据镇级培训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对镇基层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和乡村网格员等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三)开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根据统一要求,各村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四)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完成)。各村要根据工作进度,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严格录入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10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报告,经村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盖章后报镇扶贫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抓推进、县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部署,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加强工作推进。各村要加大推进力度,健全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各级数据准确有效,拓展完善预警信息研判渠道,及时解决集中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注重总结推广排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村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镇将对各村进行实地督导。
褚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