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区、村居,各委办站所,处直各部门,各企业:
《傅庄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傅庄街道党工委
傅庄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0日
傅庄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根据《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罗庄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工委书记职责
(一)履行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有关规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
(二)组织制定傅庄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年度重点工作和向党工委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队伍建设、考核奖惩、隐患排查治理等重要问题;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或两委(扩大)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并作出决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强化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支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有关方面严格追责问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工作机制,对长期在安全生产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的干部,政治上关注、经济上激励、生活上关心、成长上爱护、精神上鼓舞,激发动力活力。
(六)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范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安排1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
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责
(一)与党工委书记共同履行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二)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组织制定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对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相关方面,确定安全监管部门。
(三)适当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办事处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落实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
(四)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五)领导街道安委会工作,推动加强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六)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三、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协助党工委书记落实党工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推动落实党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协助办事处主任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街道安委会日常工作,研究加强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机构建设。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督查,把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党工委督查督办、督促提醒重要工作内容。
(三)将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
(四)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指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推动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四、党工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
(一)协助党工委书记落实党工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推动落实党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
(二)督促协调宣传、统战等部门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三)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商联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职责
(一)协助党工委书记落实党工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推动落实党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
(二)督促协调组织、机构编制、法庭、检察室、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抓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动员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六、党工委委员会其他委员职责
街道党工委委员会其他委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宣传思想工作范畴,安排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指导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党工委宣传委员)
(二)推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加强对建筑施工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安全工作;推动企业加强燃气管理。(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三)加强民兵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民兵队伍、协调驻临部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注重选拔使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和区委党校傅庄分校教育培训内容。(党工委组织委员)
(五)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七、其他科级干部职责
(一)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分管行业领城、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二)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指导组织实施,每月至少3次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相关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年向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四)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城、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严格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