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区、村居,各委办站所,处直各部门,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4月20日、23日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罗安办〔2023〕12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高都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高都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高都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4月20日、23日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安办发〔2023〕33号)和《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罗安办发〔2023〕12号)要求,确保近期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将风险隐患排查到位、管控到位、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条为主。以街道安委会专业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各行业领域单位共同参与,明确整治重点任务,分行业扎实系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民政、工贸、水利、商务、污水处理、危险废物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抓好牵头发动,调度督导。
(二)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全面动员各类重点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和短板,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底数,拉出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开展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三)动真碰硬,从严从实。坚持暗访暗查、联盟互查、专家深查、帮扶执法相结合,杜绝“宽松软”,严肃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三、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攻坚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在街道安委会统筹协调下,由各相关行业领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8日)。街道安委会结合辖区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4月20日、4月23日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具体工作任务。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阶段(4月28日至5月31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企业自查、街道排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分行业分层级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三)日常督查和评估验收阶段(4月28日至5月31日)。整治行动开展期间,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行业领域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行动开展期间,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各相关行业领域部门要明确任务目标、要求,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全面推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相关行业领域部门要明确专人,每周三下午五点前,将当周工作基本情况材料和每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统计表(附件2、3)电子版报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行业领域部门要充分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加强问责问效。各行业领域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查深、查细、查全。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纵深推进,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 从严深挖彻查背后的作风、腐败、黑恶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钱永合;联系电话:7388572。
附件:1.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重点任务
2.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统计表
3.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隐患清单
高都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重点任务
(一)医疗卫生机构领域:根据《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排查整治病房、门诊、急诊、药房、制氧站、动火作业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不断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街道卫健办牵头负责)
(二)道路交通领域: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整治“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报废带隐患上路、货车超限超载、“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地区超员和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问题;强化交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遇大风、大雾、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加大警力,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街道建设办牵头负责)
(三)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检验检测,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建设办牵头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加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 监管防范。(街道应急办牵头负责)
(五)文化和旅游领域:加强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强化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街道宣传办牵头负责)
(六)消防领域:紧盯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持续开展疏散通道“清障”行动,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安全疏散逃生。(街道综治办牵头负责)
(八)电力、油气管道领域:加强对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电力建设施工活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加强对油气长输管道占压、泄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街道经贸办、供电所牵头负责)
(九)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加强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及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燃气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特别是对企业新建用房、楼层加建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施工。(街道建设办牵头负责)
(十)特种设备领域:重点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
(十一)冶金等工贸领域:重点加强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街道应急办牵头负责)
(十二)学校(校车)领域:重点要加强对校园、校舍、校车、实验室等方面以及学生防溺水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街道宣传办牵头负责)
(十三)农业机械、畜禽养殖等领域:重点要加强对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以及组织实施跨地域大规模耕播、收割作业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设施畜牧业、动物卫生防疫检疫检测、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屠宰加工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街道农委牵头负责)
(十四)养老服务机构领域:要加快跟进对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街道民政所牵头负责)
(十五)危险废物领域:重点加强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街道环保所牵头负责)
(十六)商务领域:重点加强对街道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餐饮场所、住宿场所等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街道经贸办牵头负责)
水利、污水处理、自建房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明确整治重点任务,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