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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3-00000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6-26
 公开日期  2023-06-27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中队:

        现将《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6月21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6月22日全国和省、市、区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区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罗安发〔2023〕5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和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筑牢特种设备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及我省今年以来燃气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好本次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整治成效,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7月底。

三、整治内容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中队不间断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着眼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加大突出问题攻坚力度。重点排查整治三方面安全隐患:

(一)排查整治燃气气瓶充装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1.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具备有效期内的充装许可证,充装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现场充装气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充装气瓶标识、瓶体颜色、附件是否正确完整;是否严格落实气瓶充装追溯管理要求,充装设备“扫码限充”功能是否真实有效、不可更改,充装记录是否及时、准确上传至“山东省气瓶管理系统”;充装合格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签、警示标签,是否制作发放安全用气使用说明并对瓶装燃气使用者进行安全常识指导;气瓶充装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是否按期检验、校验合格等。

2.燃气相关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用燃气压力管道是否全部完成定期检验,检验中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检验信息是否录入全国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平台和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新建、改造燃气压力管道是否进行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工业企业使用的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二)排查整治农贸市场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农贸市场主办方是否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对市场内燃气用户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农贸市场及其燃气用户是否与正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供气协议,是否使用带有充装追溯信息的合格气瓶,是否存在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不规范、不通电使用行为,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是否私接“三通”等不合规连接方式,软管是否超2米长度,是否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调压器,在室内用餐区域是否违规设置燃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瓶,是否在不具备通风条件和室内环节维修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

(三)排查整治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和认证管理安全隐患。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托清辖区燃气用品生产销售企业底数,组织对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标准的调压器等重点问题,全面清查燃气用品“三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生产、销售的家用燃气器具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状态是否在有效内。

四、任务分工

燃气气瓶充装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由特监科负责、相关所、中队配合。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由市场科负责、相关所、中队配合。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和认证管理安全整治由质量科负责生产环节、价监科负责销售环节、相关所、中队配合。各科室按照要求将排查情况报送特监科,由特监科负责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中队要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 严要求,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严格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气瓶充装单位违法违规充装气瓶、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农贸市场主办方不落实燃气安全统一协调管理责任、燃气用户不安装使用燃气报警装置的,依法严格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要加强与燃气主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抓好联合惩戒,强化行刑衔接,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明白纸、制作短视频、发送提示短信等方式,多渠道加大安全用气常识、用气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措施、自救互救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升广大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使用常识。要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事故现场会、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吸取事故教训,时刻紧绷燃气安全弦。

(四)强化信息报送。特监科、质量科、价监科、市场科按照各自分工汇总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周五中午10: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上报市局。市场科每天下午3:00前汇总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特监科,由特监科上报区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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