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镇直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罗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黄山镇编制了《2023年黄山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中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部门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报党委会议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3年黄山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黄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