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医保发〔2023〕6号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我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依据《2023年全区普法工作要点》,参考2022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法治理念,以实施“八五”规划为主线,以宣传法治医保为重点,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保障,勇于担当,务实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增 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法治在医保事业改革创新、管理服务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全区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普法内容
(一)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工作首要任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活动,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局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
(二)根据工作内容,加强《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条例》等规定要求,开展医疗待遇保障、药品耗材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打击欺诈骗保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三)持续加强宪法学习,认真领会宪法基本原则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坚持依宪执政,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
(四)根据新时期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围绕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创新工作手段,积极策划开展专项、专题普法活动,提高职工运用法治思想和方式办事的能力,将法律知识和工作实际相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推进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
(五)围绕局机关法治建设,加强机关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突发事件应对、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律法规学习,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形成法治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全员普法与精准普法相结合。各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医保普法工作,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能成为医保工作的普法者。要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了解普法实际需求,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具体医保工作实践中。
(二)坚持线上普法与线下普法同步。充分运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进行法制宣传,依法依规对医保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予以公开并进行政策解读。推进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等,将医保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走进医疗保障服务对象日常生产生活中。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加强立法和执法过程环节中的普法工作,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扩大普法的覆盖面。
(四)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各科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作为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坚持普法工作与日常医保业务工作两手抓,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普法成效。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