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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1/2023-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04
 公开日期  2023-05-09  发布机构  临沂公安局罗庄分局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公罗发〔2023〕25号


局属各单位:

《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分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全区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区重大项目落地和重点企业发展,分局专门制定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全区公安机关要按照省厅党委“服务高质量发展、护航强省建设”部署,结合全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攻坚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和《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十二条措施》《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提升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十条措施》要求,树牢“企”有所呼,“警”有所应理念,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真正把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变成公安机关保驾护航的“履职清单”,切实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护航到哪里;项目推进到哪里,公安保障到哪里”,努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展现更大担当、贡献更多力量。做到真诚关心、服务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要始终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出台十二项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联系包保机制,积极防范、严厉打击影响生产经营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全力改进执法服务和联系宣传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不稳定因素,保障重大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力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着力营造“全警都是服务窗口、全警都是营商名片、全警都是联系纽带”的良好生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保障十二项措施

(一)拓展完善包联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对全区38个省市重大项目、298家重点企业,实行分局领导、辖区派出所和责任民警三级包保联系服务。完善“一项目一民警”制度,包保局领导加强督导,带头联系企业,辖区派出所所长每季度走访一次,责任民警每月走访联系一次。对重大项目在征地拆迁、安全防范管理、涉公安手续办理、外来务工人员管控等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瓶颈问题,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广泛征求和听取企业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落实“民警吹哨,警种报到”机制,对企业和企业家反映的重大问题,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第一时间靠上盯上、解决到位,对企业和员工提出的公安服务事项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让企业放心投资、舒心经营、安心发展。(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派出所)

(二)优化公安政务服务。依托“爱山东”“12123”等政务服务平台,深化车驾管、居住证、货车通行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高频网办事项办理。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实现企业从营业执照办理到公章刻制领取“一站式”服务。以公安派出所辖区为单位,普遍设立社区集体户,企业员工不具备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的,户口可登记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对企业流动人员集中申报办理居住证登记的,提供送证上门服务。设立自助区、无人警局等自助服务网点,不断深化网上办、掌上办服务,让“一次办好”落地生根。在区政务大厅、户籍室、车管所、出入境大厅等,开辟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提供容缺受理、优先办理、加急办理。探索推进服务事项向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延伸,提供多警种服务。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和服务专员机制,推进出生登记、购房迁入、工作迁入、投靠迁入等户籍业务“不见面”办理。优化公安政务服务出入境分厅建设,一站式提供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外国人签证签发、停居留证件办理等中外人员出境入境和在临停留居留服务。推行无犯罪记录证明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当日办结。高频网办事项办理。推进公章刻制备案全程网办,实现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当天办结。优化道路交通安全评估流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审核,3个工作日完成不可解体大件物品运输审核。(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

(三)保障道路通行畅通。加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周边交通管理,合理设置交通设施、施划标志标线,优化信号灯配时,科学设置货车禁限行区域和引导路线,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延长城市货车允许通行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优化城市配送通行码管理,提升货运物流通行效率。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辟工程车通行证快批快办绿色通道,保障施工车辆通行。涉及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紧急运输的,点对点提供交通保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畅通运输。完善涉项目建设交通事故快处机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事故工程车辆,不扣车、不扣证,缩短事故处理时限。(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即时沟通联络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风险警示,提升风险预防能力,减少企业损失。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围绕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劳资纠纷、环境保护、拖欠工资、建设安全等矛盾高发领域和利益诉求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不间断摸底排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可能引发的敏感案事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主动开展工作,配合做好防范化解,力争消除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五)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和“反电诈”快速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接处警有关法律法规,对堵门堵路、聚众扰乱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警情,做到秒级接警、就近派警、依法妥善处置。建立“反电诈”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联动响应机制,反诈中心对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劝阻工作提供24小时全天候接警服务,第一时间对涉案的银行卡进行紧急止付。对通话时间长、被骗危险性高、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机主,采取停机保护、家属联动、辖区网格员登门劝阻等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和全面防护,切实帮助企业群众守住“钱袋子”。(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刑侦大队各派出所)

(六)强化周边治安防控。深化“三联”机制内涵和外延,加强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指导落实内部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健全制度规范,配足配齐保安力量,加强培训管理,科学布建项目内外部、出入口、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将重点园区、重大项目等重点区域、交通要道优先纳入公安视频监控“补点扩面、提档升级”总体规划。依托警务室、警务站等治安防控支点,组织派出所、特巡警、保安等力量,在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及周边常态化开展巡逻防控和执勤守护。加大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力度,深入摸排企业周边治安突出问题,每天在企业项目职工上下班以及案件高发时段,开展治安巡逻,全力维护治安秩序。凡接到企业项目投诉治安问题,情况属实的,3天内开展治安整治。建立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警情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及时研判警情、案件多发、高发态势,有针对性开展精准打击防范,适时组织开展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各派出所)

(七)落实公共安全监管措施。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聚焦化工企业、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聚焦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存储、使用、流通等重点环节,聚焦道路交通运输重点车辆、路段、时段等要素,开展全过程、闭环式安全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相关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巡查,指导运营单位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核心数据安全。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

(八)严打妨碍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加强对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市场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暴力讨债、敲诈勒索以及威胁企业家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霸痞违法行为,快速落地、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等名义,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妨碍项目落地、阻挠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加大对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保护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创新成果,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对妨碍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的重大犯罪活动,实行“一案一专班”严厉打击,对非法集资、逃废债、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伪劣商品、食药环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快侦、快破、快挽损。对在网上散布有关重大项目虚假不实、恶意造谣等负面信息的,依法快速处置,维护良好发展形象。快侦快破盗窃设备工具、电线电缆等建设生产物资和损毁公私财物等多发“小案”,提高破案率和震慑力。(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安大队、食药环侦大队,各派出所)

(九)加强企业(项目)内部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常态化督促、指导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设置治安保卫专职机构,充实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防护装备,完善值班值守机制和巡逻防控机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上门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单位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每年至少召开1次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警营,倾听意见建议,改进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宣传公安工作,将《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十二项措施》举措,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并将便民惠企举措落到实处,搭建联系服务企业的直通车。(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经侦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十)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证据标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坚决避免利用刑事

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项目企业重点企业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对主要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加强羁押性强制措施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建设正常推进、重点企业稳步发展。到企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一般实行事先预约制度;除涉及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执行特殊任务和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外,不得随意、重复检查。进一步规范涉企刑事案件警务协作,加强涉项目和重点企业案件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有案不立、违规立案、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责任单位:法制大队,各派出所)

(十一)构建“亲”“清”警企关系。在执法办案、走访联系时,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严禁借管理服务之机“吃拿卡要”,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严禁接受企业安排的宴请等活动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公安纪检、督察、法制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核查举报投诉线索,在职责权限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机关纪委、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各派出所)

(十二)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对纳入营商环境诉求办理“绿色通道”的问题诉求,强化跟踪闭环解决。公布罗庄区政务服务咨询热线,受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投诉举报,对收到的投诉举报,政务服务部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移交处置。结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的“企业评部门”工作,科学组织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联系民警实施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成效评议,结果纳入综合评价绩效考核。(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各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对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治安服务保障工作的思想认识,树立靠前意识、主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落实职责任务和措施制度,切实做到“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需求什么,公安执法保障举措就跟进到哪里”。

(二)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单位要对照分局要求,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同时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重大项目、重点工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全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强化督导,正风肃纪。包保局领导要牵头包保单位、责任民警定期研究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工作,要不定期开展巡查督导,督促工作措施落实。要对110警情、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不到位的逐一落实、及时回复、跟踪问效。对发生的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审批事项影响项目进展等违法违纪案件,分局将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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