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政策、制定重大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群众意见等。根据被谈话对象的职责分工,谈话内容应有所侧重,不要求面面俱到。
坚持问题导向。审计组引导被谈话对象以谈问题为主,做到“三个必谈”,即被审计对象履职存在的问题必谈、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必谈、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谈。
二、明确谈话方式
采取进点初期常规性谈话与审计过程中有针对性谈话相结合。进点初期常规性谈话主要听取对方的意见,谈话内容有总体情况,有具体的事实、问题。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谈话,一般由审计组分管领导和审计组长、主审参加;对中层干部的谈话,由审计组长和主审参加;对其他人员的谈话,由审计组主审和相关审计人员参加。审计过程中可就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由审计组视情况确定谈话人员、设定谈话内容,谈话中可以直接询问切入问题。
三、合理选定谈话对象
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审计被谈话人员主要包括被审计对象、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本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人大、政协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被审计对象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部门单位、学校、企业领导干部审计被谈话人员主要包括被审计对象、现任主要负责人、原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部门(中层)领导人员。上述人员不仅包括尚留任的,可延伸到离退休、或调离岗位的人员。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以对被谈话人员灵活选择,也可超出范围。审计过程中针对问题谈话不限定被谈话人员范围。审计组可采取不同形式拓宽发现线索渠道,张贴公示要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具体条件,以书面张贴、政府网站发布等方式公示审计组办公地点、举报电话等。
四、规范谈话程序
组织谈话应当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并由组长确定参加谈话的人员和记录人员,必须2人以上参加。 谈话前,审计组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谈话涉及的主要内容告知被谈话对象。谈话过程中要原原本本地记录被谈话对象、职务、谈话内容等要素。谈话结束后,审计组对谈话记录进行归纳整理,将有价值的信息内容整理记录成《谈话记录》,归入审计项目档案。对谈话反映的问题信息进行研判分析,讨论后确定核查重点,记入《审计组会议记录》,形成《谈话反映问题落实表》,对其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已经列入审计实施方案的,应当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审计;未列入审计实施方案的,应当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将其纳入重点审计内容进行审计。《谈话反映问题落实表》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归入审计档案。对审计谈话获取的信息要注意保密,妥善处理敏感和涉密的问题。
附件:1.街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提纲
2.区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提纲
3.学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提纲
4.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提纲
罗庄区审计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
街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提纲
依据街镇党委政府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重点了解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以下情况: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是否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政策;招商引资政策的出台情况,政策的制定执行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
二、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否建立经济决策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决策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与上级签订的节能、淘汰落后产能、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目标责任以及向社会承诺为民办理重大事项完成情况。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和环境保护情况。任期内用地总量,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水、森林等资源保护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情况;空气质量保护情况。有无因防治、监督检查不力导致严重污染或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等问题。
五、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情况。有无编制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无经过集体研究决策、充分论证,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或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
六、财政管理情况。政府预决算编报、财政收支真实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财政改革措施进展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持续关注财政运行风险情况。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是否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政策,各类专项扶贫资金是否有效整合,有无投入不足。
八、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越权审批机构、擅自设立机构、违规增加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吃空饷”等问题。
九、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或中层干部有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有无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有无违规公款出国(境)、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个人廉洁从政方面有无在土地出让、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干预市场活动等方面滥用职权的行为。
十、以往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来信来访等举报情况以及其他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十一、其他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或事项。
附件2
区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提纲
依据部门单位“三定”方案中的工作职责,重点了解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以下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经济政策及决策部署以及履行职责情况。有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职责是否履行到位,目标任务是否完成;有无未执行政府采购、未公开招投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有无违规决策和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重要建设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调控政策,各项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建成后是否达到绩效目标;重大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售、出借)、捐赠等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预决算(草案)编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项收支真实合法性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四、内部管理和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管情况。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合同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是否履行监管职责。
五、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用人以及“吃空饷”等问题。
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有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有无违规公款出国(境)、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个人廉洁从政方面有无在土地出让、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干预市场活动等方面滥用职权的行为,有无违规在事业单位、协会、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
七、以往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来信来访等举报情况以及其他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八、其他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或事项。
附件3
学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提纲
依据学校工作职责,重点了解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以下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和日常教学经费使用政策情况、债务风险防控情况、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大班额化解等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存在未实行政府采购、未公开招投标、违规建购职工住房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决策、重要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有无因盲目决策、决策失误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重要建设投资项目是否经过充分分析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各项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工程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重大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售、出借)及对外投资、合作、捐赠等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预决算(草案)编报、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各项收支真实合法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四、内部管理和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管情况。是否建立章程,是否建立健全了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对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有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有无违规公款出国(境)、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个人廉洁从政方面有无在土地出让、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招生、招标采购等方面滥用职权的行为,有无违规在事业单位、协会、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
六、以往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来信来访等举报情况以及其他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七、其他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或事项。
附件4
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提纲
一、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企业发展战略是否与国家相关宏观政策相符,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责任目标是否完成。
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对外签订合同,形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风险隐患等问题。重要投资项目的决策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有无未经招投标、企业领导人员干预、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等行为,有无工程拖期、超概算、投资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闲置浪费或亏损严重等问题。
三、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在股权变动、改组改制、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资产重组等过程中,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有无通过“低卖高买”、转移隐匿资产等方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四、重大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利用反担保措施规避风险,有无违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等问题。
五、关联交易情况。集团是否存在职工持股企业,是否存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持股、职工借用公款入股、同股不同权、违规分红、同业竞争等违规问题。国有企业与特定关系单位商品销售、采购物资、承揽工程、咨询服务、投资融资、股权转让等行为,有无采购和建设价格异常、投融资和股权交易存在明显让利行为。
六、企业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谋取小团体利益、职务侵占等问题,是否存在重大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是否存在大额不良资产、大额隐形债务、影响企业效益的重大潜亏等行为,职工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有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行为。
七、内部管理控制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对所属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
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问题,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的问题。
九、以往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来信来访等举报情况以及税务等其他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十、其他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