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农字〔2022〕40号
根据《2022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科教字[202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规范实施培育项目,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强化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的重要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紧紧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持续抓好保供、衔接、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坚持引进培植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沂蒙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领域
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序开展乡村建设和治理行动,按照“生产能力走在前”、“产业发展走在前”、“绿色生态走在前”、“有效衔接走在前”、“农村改革走在前”的工作目标,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2022年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117人,其中:省级示范培训15人,市、区级培训102人。
(一)聚焦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围绕小麦、玉米和大豆、花生等主要粮食油料作物,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重大病虫害防治、机械操作技能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提升粮油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丰产丰收;围绕蔬菜、林果等经济作物开展生产管理技能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畜牧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优质高产、疫病防控技术培训,提高生产供给能力;围绕水产养殖发展需求,深入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与推广,大力培养现代渔民。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专题培训,提升产业发展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生产作业服务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农业产业“三品四化”(品种、品质、品牌,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高端化)发展能力培训,强化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技能支撑。优先将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和当地退捕退养渔民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开展适宜的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三)扎实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仓储保鲜等现代农业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绿色生产意识;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培训,推进数字技术与智慧装备的集成应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乡土产业发展壮大,开展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电商营销等农业农村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培训,发展壮大新一代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四)有效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紧紧围绕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与乡村治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国家惠农政策、农村产业发展路径、村庄建设管理、农村事务处置、优良乡风民俗培育、村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等为重点,择优选拔出一批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育农村发展骨干;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知识与优秀传统文化的科普宣传。
三、专项行动
围绕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依托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通过集中培训、考察实训、咨询服务、跟踪指导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切实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着重组织开展好以下专项行动。
(一)稳粮保供专项培训行动。深入实施“科技壮苗”“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应用”“机收减损”等专项培训行动,挖掘品种、技术、防灾减损等稳产增产的先进技术,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紧扣农时,开展粮油作物生长、畜牧水产绿色养殖、蔬菜果品生产等全过程技术培训,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种养管理措施,夯实粮油丰产丰收、农副产品稳定供应技术人才基础。
(二)农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行动。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特色农产品品牌、六大产业集群、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绿色生态农业六大工程”,以良种选用、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智慧农业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及“三品四化”产业发展知识为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培育“雁阵工程”。分层分类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及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五类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培训,实施“头雁领航”“强雁争先”“雏雁展翅”乡村人才培育“雁阵工程”。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指标任务要求,适时会同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开展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农村妇女、乡村青年等重点人群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农村电商、网络直播、乡村文旅等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四)高素质农民培育创新试点。根据省校和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开展高素质农民“师傅带徒”等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创新试点及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能力等级评价试点,推进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创新实施和高质量发展。
(五)乡村建设与治理人才培育行动。面向村“两委”成员及农村事业发展骨干,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培训内容,大力开展思想政治、三农政策、产业发展、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等管理知识培训,培养一批乡村治理实用人才。遴选有意愿和特长的农民,开展调解仲裁、移风易俗、文化传承、文旅体育、环境整治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实用人才。
(六)农业生产安全知识与优良文化、传统技艺科普培训行动。开展农机操作、农药使用、农村沼气、渔业生产、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良种识别选购、耕地保护、生物育种、消费者权益保护、节能减排、绿色消费等知识科普培训,提升农民科学生产发展、绿色低碳生活及合法利益维护能力。加大植保无人机、智能农机装备、农业专业工程机械使用操作及维修技能培训,促进先进高效农用机械装备的普及应用。开展金融担保、农业保险、惠农贷等金融知识的宣讲,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和保障,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好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围绕2022年度全区农业农村主要任务和专项行动,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安排。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不断优化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扶持政策,做好培训需求摸底调研,统筹推进生产技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各类乡村人才培育。认真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需求、按产业、按人员分类明确培训班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加强与组织、文化与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部门单位的工作联动,开展好相应专题培训。强化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引导专业性社会培训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大培训督导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和绩效考核。
(二)分层分类培育。深入推进分层分类精准培训。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培训中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学时要求,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培训专题内容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分类分专题开展培训。要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要在农民培训中科普农药化肥减量、农膜科学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知识和农业转基因科普知识。
(三)完善培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统筹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性社会化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不断丰富农民培育渠道;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性培训基地、专业性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小院”等,强化农民学员技术技能的实训实践;选好培训师资,用好农民讲师,建好共享师资库。针对区域产业分布和农民学习的特点和习惯,加强专题课程体系的研发与应用,优先选用省部级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类通用课程教材,鼓励结合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与专业技能教材的开发与使用。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培训机构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研究科学的培训课程,提升教育培训工作质量。灵活运用课堂教学、线上教学、实训操作、实践交流、座谈研讨等不同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培训监管。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机构、师资和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快执行进度,加强培育工作进展与培训资金支出监管。要严肃财务和培训工作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以及实习实训、参观交流、讲解费、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跟班管理人员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必要性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五)加强典型宣传。要持续关注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跟踪延伸服务。注重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培训基地典型选树及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的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学优争先,全社会广泛关心关注和支持的高素质农民发展氛围。
各街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当地乡村振兴特别是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农民培训实际需求,遴选好学员和确定好专题培训班次计划,于8月18日前开展学员遴选工作,于9月13日前报送学员台账,并将开班计划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培训科。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 李春玲 电话:8241588
邮箱:lzngx2008@163.com
附件:
1、2022年罗庄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
2、2022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班次计划表
3、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使用范围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日
(3)学员支出:主要指用于学员食宿费用、集中培训中车辆租赁及其他交通费用、人身保险相关费用、实习实训费用、参观交流所需费用、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费、培训服装费、考试考核费、场地租赁使用费、参观考察实训基地讲解费、田间课堂教学学员外出观摩费及其他等方面的支出。
(5)培训管理费、学员保险费:用于组织项目的通讯费、设备维修费、项目的启动、推进、调度、影像视频费、教官及管理人员跟班补贴费、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人身相关保险费、食宿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支出。
(6)其他费用支出:主要用于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所产生费用、农民培育对象遴选、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刷、疫情防护物品、教师巡回指导和跟踪服务的交通费用、跟踪服务及认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以及未遇见的原因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