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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22-00001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2016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6-06-01
 公开日期  2016-06-01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2016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罗卫计发〔2016〕74号

 

为扎实推进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的筛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做到“两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适龄妇女第二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卫发〔2016〕1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完成上级下达的15600例“两癌”筛查任务数量。

二、筛查人群和内容

(一)筛查人群:我区年龄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

(二)筛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内容

①病史情况,包括:症状、月经情况、避孕史、孕产史、既往史、家族史等7项;

②妇科检查,包括:阴道、分泌物、子宫颈、子宫及附件、临床诊断等8项;

③宫颈脱落细胞取样,送检筛查癌变细胞;

④对结果异常者,建议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内容:

①病史情况,包括:月经情况、孕产史、哺乳史、既往史、家族史等6项;

②临床检查,包括:皮肤、乳头、泌液、肿块及腋淋巴结等14项;

③乳腺彩色B超检查。

三、筛查机构和人员

(一)本次“两癌”筛查工作在罗庄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服务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区的“两癌”筛查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工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抽调技术服务人员,成立“两癌”筛查检查组。

(三)各街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两癌”筛查点。

(四)工作要求。

1、“两癌”筛查点和技术人员要求。

(1)各街镇服务站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两癌”筛查的组织、协调和质量检查工作,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安排相关科室、配备必要的一次性耗材、仪器设备,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2)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抽调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人员,经专业培训后上岗,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的各项操作应符合操作规程。

3、用于检查的仪器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校验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以保证检查质量。

4、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中的每项内容。

5、各定点检查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承担的检查任务。

6、各定点检查机构要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动员阶段(5月25日-6月25日)。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层层召开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会议,落实“两癌”筛查工作措施。各街镇、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开辟公益栏目,对“两癌”筛查项目和“两癌”预防知识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广大适龄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技术培训和信息网络建设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1、管理培训:参训人员为各定点检查机构分管负责人、“两癌”筛查技术工作组组长、各街镇“两癌”筛查工作负责人等。培训内容:各级关于“两癌”筛查的文件、政策,各种信息数据的收集、完善、汇总、归档等。

2、技术培训:参训人员为技术工作组成员、及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人员。培训内容:“两癌”筛查技术操作规范,筛查工作注意事项,各类表格的填写、报告等。

3、信息培训:参训人员为各有关单位负责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及专兼职操作员。

(三)筛查登记、签订《知情同意书》阶段(6月25日-6月30日)。各街镇、村(居)组织有关人员,张贴宣传材料,登记辖区内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组织适龄妇女自愿签订《知情同意书》,填写《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调查登记表》。

(四)开展筛查、结果反馈、可疑病例诊断阶段(7月8日-7月30日)。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定点检查、诊断机构,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规范开展“两癌”筛查工作。

(五)工作总结阶段。对我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进行查遗补漏,汇总分析,健全档案,总结上报,逐步建立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长效机制。

五、信息管理

承担筛查工作的各定点检查机构,应用两癌筛查信息系统,将相关信息录入并随时上传至平台,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统计、汇总,有关报表及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六、考核评估

(一)定期对“两癌”筛查总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召开工作例会,建立通报制度,交流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技术指导组,定期对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检查机构和诊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三)制定“两癌”筛查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严格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与修正,定期通报质量控制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两癌”筛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七、组织保障

(一)职责分工

1、局妇幼保健科技服务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筛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并保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

2、街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①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提供筛查活动场所、基本医疗器材,如诊断床、妇产检查床、一次性耗材、办公桌椅等;②选派医务人员参加筛查工作;③加强对村级工作的管理协调,配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监督所选派人员的工作表现;④负责筛查活动场所的卫生管理。

3、医疗机构:①按要求选派本单位医务人员参加筛查工作;②协助检查组加强对所派出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并将所派出人员在检查组的工作、纪律表现纳入本单位对其年终考核结果。

4、检查组:负责“两癌”筛查工作,填写《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和所查个案情况的信息输入工作。

5、村居:配合街镇服务站搞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填写《“两癌”检查项目问卷调查表》、《知情同意书》及正常结果反馈等工作。

(二)工作纪律

为切实做好“两癌”筛查工作,各检查组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论任何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都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要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串岗和外出办私事。中午一律吃便餐,严禁饮酒。对于工作中不认真负责、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7月中旬对全区8个街镇先后进行筛查,各街镇要按时完成任务目标,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务进度的,每一例扣0.5分。

 

附件:1、罗庄区“两癌”筛查服务流程;

   2、罗庄区“两癌”筛查各街镇任务数;

   3、各街镇、村《“两癌”检查登记表》编码。

 

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日

 

附件1:


罗庄区“两癌”筛查服务流程


 

 

 附件2:

 

罗庄区“两癌”筛查各街镇任务数


 

附件3:


各街镇、村《“两癌”检查登记表》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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