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水字[2017]2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16) 16号)等 文件精神,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罗庄区水域环境综
合整治责任分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分工
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至少负责一个街镇或河道(沟渠等),对负责街镇或河道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分工见下表。
二、工作要求
1、每周巡查1次。
2、巡查内容包括:街道各村汪塘、沟渠,骨干河道、干渠水面滩地及岸坡垃圾、违章建筑;河道沿线排污口、河道断面水质等。
3、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办相关街镇,涉及水质问题
一并抄送罗庄环保分局。
罗庄区水务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