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卫计发〔2018〕161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全区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认证和管理工作,促进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效开展,根据临沂市卫计委《关于印发临沂市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临卫疾控发〔2018〕3号)的要求,区卫计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12处预防接种门诊及4处产科预防接种室进行了复验,采取听汇报、看现场等方法,对各接种门诊的设施及人员配置、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疫苗冷链及注射器材管理、资料管理及工作指标四个部分进行了检查计分,负责考核验收的专家组认为,罗庄办事处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等12处门诊及临沂罗庄中心医院产科预防接种室等4处接种室达到了“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室)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予以发放预防接种门诊(室)资质认证书,现将全区各类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防接种门诊
(一)服务对象
全区预防接种门诊共计12处(见附件),负责为辖区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二类疫苗;同时承担二类疫苗的接种。
(二)开诊时间
全区各接种门诊均需按日开诊,乡镇接种门诊每周至少开诊5天(其中包括1天法定休息日),城区门诊每周至少开诊6天,其中双休日至少开诊一天,在开诊期间接种门诊至少有5名工作人员(1人预检和咨询、1人登记、3人接种),力争每个儿童接种疫苗等候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三)疫苗接种原则
各地在给儿童接种疫苗时应优先免费接种一类疫苗,在当事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接种二类疫苗;不得因接种二类疫苗而延误接种一类疫苗时间;一、二类疫苗不应同时接种;另外要做好一类疫苗中替代疫苗(收费疫苗)的宣传解释工作,提前在票据上预约收费疫苗名称及价格,有家长知情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接种收费疫苗,不得误导或强制受种对象接种收费疫苗。
(四)确保儿童疫苗接种率
辖区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指标;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每月两次对辖区流动儿童重点地区进行摸底登记,及时进行疫苗补种,补种率达95%以上。
(五)切实加强查漏补种工作
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按月查询应种未种儿童名单,采取多种形式预约通知,同时各预防接种门诊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查漏补种率以街道(镇)为单位达到国家要求。
二、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和卡介苗接种的产科医疗机构
全区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和卡介苗接种的产科医疗机构共计4处(见附件),负责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和卡介苗接种。
三、有关要求
(一)冷链管理。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所有接种单位必须有温控监测系统、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人员资质。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督导考核。区卫计局将定期组织对辖区各级各类接种单位进行考核,发现未按规定开展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报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取消接种资格。
附件:2018年罗庄区预防接种单位一览表
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2018年罗庄区预防接种单位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