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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22-00001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9-16
 公开日期  2020-09-16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罗卫发〔2020〕88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全区2019-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临沂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临卫医函〔2020〕6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注册,在我区医疗、预防、保健及采供血机构中履职的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的相关人员)。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考核周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由于采取互联网移动定考模式,在边疆、国外、家中或出差,都可以随时随地登录医师服务APP完成考核环节中的各项任务,这也是我们实行互联网移动定考的一个独特优势。因此,本轮定考中,以上原因均不能作为缓考的理由。

二、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的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对象所在执业机构负责评定,考核机构复核,程序方式与上一周期相同;业务水平测试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开展,对适用一般程序且必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组织统一测评。

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全部通过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平台线上完成。

(一)业务水平测试。已完成医师电子化注册激活的考核对象,可于9月8日起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业务办理功能提交测评申请。经所在机构线上审核同意后,进入医师定期考核系统进行业务水平测试,并可使用学习培训、模拟考试等功能。业务水平测试结果由医师定期考核系统自动反馈至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考核对象应于11月15日前完成线上业务水平测试(简易程序完成评定)。

(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考核对象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在手机“山东医师服务”APP上进行操作。所在执业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提交至考核机构复核备案,并在电子化注册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本人需书写述职报告,内容包括:考核周期内两年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是否有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处罚的情况,交至所在机构备查。

三、考核程序

(一)简易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本年度可申请简易程序。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5年以上执业医师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做出的表彰、奖励;认定的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上传执业证书)。

3、考核周期内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援渝等政府选派支援外省工作满三个月以上的医师(上传通知)。

4、考核周期内,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师。

(二)一般程序

考核医师下载“山东医师服务”APP——完善个人信息——执业机构审核——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试——考核机构最终评定

一般程序免去业务水平测试情形:

1、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医师(上传合格证)。

2、考核周期内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变更为执业医师(上传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考核不合格: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未经所在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索要或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未按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疾控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扰乱考核秩序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不合格的。

四、工作安排

1、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指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为罗庄区人民医院。

2、2020年11月10日前,各执业机构完成对本周期应考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评定,提交至罗庄区人民医院考核机构复核备案,并公布接受业务水平测试医师名单。

3、2020年11月15日前,市考核机构完成对相关机构报送的考核对象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的评定意见复核和备案工作。

4、2020年11月20日前,罗庄区人民医院考核机构将复核意见报医师注册机关。医师注册机关根据考核对象三项考核内容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考核结论,并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中标记。

5、2020年12月25日前,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将汇总考核结果,集中向国家医师定期考核管理部门申领考核“合格”防伪标签。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师定期考核是一项法定任务,也是提高医师队伍素质的有效手段。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指导协调,提供支持保障。要以医师定期考核为契机,积极推动本辖区、本单位医师电子化注册校验、更正、补录等工作,确保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准确无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医师定期考核任务。

(二)全面培训,严格审核。考核机构要认真组织全覆盖培训,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系统信息录入和审核的管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及时评价。考核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落实民营医疗机构及门诊部、诊所等小规模机构医师的定期考核,及时对考核机构的考核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地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为了指导各级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市定考办开通以下咨询热线电话。

 

省定考办:岳增伟 0531-82628019

市定考办联系人:刘雨婷 0539-8075006

罗庄区医师考核办公室联系人:孔令斌

联系方式:0539-8266661

电子邮箱:lzqrmyyklb@163.com

 

附件1:罗庄区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2:《罗庄区2019-2020年度执业医师考核情况一览表(考核结果)》

附件3:罗庄区2019-2020年度执业医师考核情况一览表(考核结果)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罗庄区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为做好全区2019-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临沂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临卫医函〔2020〕60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罗庄区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刘 春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友举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正科级)

    孟祥玉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区爱卫办主任

    张 鑫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凌 云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妇幼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郑建达 计生协会秘书长

成   员:王   健    医政医管科科长

      戴舒婷   人事科长

      董丽筠   药政科科长

      孙立伟   中医科科长

      唐正松   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伏传峰   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张荣涛   政法监督科科长

      王   磊   信息宣传中心主任

      孙文青   医政医管科副科长

      孔令斌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结合我区实际,确定罗庄区人民医院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考核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落实民营医疗机构及门诊部、诊所等小规模机构医师的定期考核,及时指导各医疗机构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2


2019-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提交材料时间安排

 


附件3

 

罗庄区2019-2020年度执业医师考核情况一览表(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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