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财社〔2019〕1号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庄区于2011年7月启动国家级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定《罗庄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定,顺利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为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一定成绩。现将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及申请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
我区于2018年2月召开罗庄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大会,根据要求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周密部署,落实目标和任务。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全面动员,迅速行动,全力推进。通过政策宣传,确保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二、精心组织,集中征缴
在集中征缴工作中,一是做好参保人员统计工作,二是做到应保尽保。
全区2018年60周岁以下参保户籍人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初162795人,期末153671人。期末人数比期初减少9000余人原因是由于我区城乡居民有9000余人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退保业务。全区实际参保缴费人数127091人。
三、严格审核,及时零查误发放
待遇领取必须符合上级规定:参保人员到龄应携带户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街道(镇)人社所审查参保人员的领取资格,并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区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提供给银行,办理折、卡发放。
1、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到位情况及结算2018年补助资金情况
全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初72493人,期末74856人,全年发放基础养老金894764人次。5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重度残疾人经批准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期初为150人,期末135人。
(一)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应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补助10558.21万元(其中:省级8446.57万元、市级422.33万元、县级1689.31万元)。
(二)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实际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补助10526.96万元(其中:省级8330万元、市级423万元、县级1773.96万元)。
(三)特殊群体代缴补贴应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市级应补贴3.36万元。
(四)特殊群体代缴补贴实际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市级实际补贴1.9万元。
(五)丧葬补助资金应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应补助22.46万元。
(六)丧葬补助资金实际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实际补助20.9万元。
综合计算2018年城乡居民补助资金省级还应支付基础养老金补助116.57万元,市级还应支付3.02万元(其中含代缴补贴1.46万元,丧葬补助1.56万元)。
请予以审批。
罗庄区财政局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