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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8/2022-00001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财政局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报告  成文日期  2016-09-05
 公开日期  2016-09-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财政局
罗庄区财政局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报告

罗财社〔2016〕4号


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基金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运行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方案模型,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有关领导和参保人员的高度评价。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专门成立并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区长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人社、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城乡医疗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进一步强化了人社所监管办事机构职能,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设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村居均成立了由村(居)委员会主任为组长,会计、妇联、计生、乡医和参保人员代表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基金监管。全区制订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收缴、支付、审计、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运行规范,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服务全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始终坚持初审复审、出纳记账、审批拨付、汇总上报、总结分析的工作流程;始终坚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所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均按时足额全部存入基金专户,区社保中心负责审核各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各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应补偿支付的费用,区社保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网上审核各经办机构应补偿支付的医药费用,坚持原则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照章办事。审核无误后,结算资金直接划拨到各经办机构设立的资金专户上,真正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高效运转。在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网上审核与原始材料核查相结合,与现场核查相对应。配合市、区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执法大检查,结合区政协视察,针对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整改,进一步促进了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

三是全面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网络一体化建设与管理。我区全面实行全区联网住院网络即时报销,区内定点医院网络即时报销实现100%,切实方便了群众报销。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有效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利益。我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继续实行住院即时报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完善了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网络一体化建设与管理,实现村级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联网即时报销。通过对全区定点服务站的乡村医生就新方案使用和网络报销操作技术进行培训,全区定点卫生服务站(村级)联网实现了门诊网上即时审核报销运行,构建了三级网络一体化运转使用和管理平台,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对基金的监管力度。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决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积极稳妥地把这项惠及全区人民的好事办好,覆盖全区城乡人口,促进城乡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2016年参保情况及补助资金申请

当前,我区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截止2016年6月30日,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27558人,其中特殊人群46841人。按照区医保工作安排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政策,2016年财政对临沂地区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其中省级补助每人每年294元,市级补助每人每年25.2元、县级补助每人每年100.8元。经计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财政补助共计12570.21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077.45万元,区级财政补助共计4309.7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已到位12762万元,市级和区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基金支付完全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特申请拨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补助-191.79万元。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罗庄区财政局、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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