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水字〔2022〕28号
各街镇水利站、局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区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按照省市关于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要求,接受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问题教训,经研究制定水利工程防汛包保责任制,对全区骨干河道、水库塘坝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进行明确,现予以公布。
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一是汛前、汛中、汛后对分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导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对汛期水利工程出现的汛情、险情,按照预警和应急响应要求,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指导应急抢险工作。
具体要求是:6月至9月各组每旬开展集中巡查,次日日向局防汛科报告隐患排查清单,包括河道、水库、塘坝运行情况,危桥、阻水障碍物、危闸、在建工程等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特此通知。
罗庄区水务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