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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2-0000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工商局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7-03-18
 公开日期  2017-03-18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罗庄区工商局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罗工商字〔2017〕6号

 

各工商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加快建设“富强和美新罗庄”,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1366”总体工作思路,推进全区“维稳大行动”深入开展,根据《罗庄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罗食安委发〔2017〕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工商职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严厉查处夸大、虚假宣传保健品、药品等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出发点,严厉查处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广告经营、发布秩序的力度,围绕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广告发布的各个环节,查找工作的薄弱之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无照经营行为、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对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以及食品药品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主要任务

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违法食品药品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在食品药品广告发布活动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广告经营、发布各个环节主体的法律责任。

四、职责分工

(一)企业注册局负责组织开展对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查处取缔工作,协调各工商所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二)商标广告科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广告专项检查,协调联络相关部门,对上级或其他部门移交的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及时进行协调、组织相关辖区工商所调查处理。

(三)法制科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药品相关案件的审核,对处罚案件适用法律标准把关准确。

(四)网监科负责网络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巡查,对在网络中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指导或组织辖区工商所进行查处。

(五)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食品药品的日常案件受理,及时分流受理、转办案件,发现案情重大的要及时汇报。

(六)各工商所负责对本辖区无照经营食品药品案件的查处;负责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药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广告专项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市场主体规范

1.立足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要集中力度,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对无照经营行为全面排查,坚决查处涉及食品药品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无照经营行为。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户,下达《限期办照通知书》,对符合办照条件的,积极督促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对逾期不办理营业执照或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坚决查处取缔;对涉及刑事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工商所要建立《无照经营情况台账》,及时将无照经营户的相关信息登记到台账中备查。

2.加大宣传协作,营造取缔无照经营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的作用,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进行抄告;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横向联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促进群众、经营者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互动,形成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引导公民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落实后置许可“双告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执行国务院前置改后置的决定和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对照《山东省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双告知”目录》,在申请人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时,将照后涉及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作为发照时的“规定动作”,申请人书面提交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承诺书,承诺书归入企业登记档案一并保存,确保工商部门履行告知义务到位。

(二)虚假广告

1.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广告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食品药品广告整治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与联动,积极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实现监管资源、信息的沟通与共享,不断增强监管的合力和实效。

2.加强对媒体广告监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平台发布广告的监测,加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中心数据系统、中国广告监管平台的应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3.各工商所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市场、户外广告的巡查。建立健全辖区广告监测档案、监管与案件查处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法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查处监测发现、群众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

4.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8日至3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至4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并以周为单位做好巡查记录。区局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三)总结阶段。(4月16至4月20)

各工商所要对本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4月25日前分别报区局企业注册局、商广科。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部门信息沟通。

(三)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及时将开展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区局及各街镇,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各部门对无照经营食品药品、虚假及严重违法的广告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临沂市罗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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