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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2-0000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工商局关于加强2015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3-23
 公开日期  2016-03-23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罗庄区工商局关于加强2015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罗工商办字〔2016〕3号


2016年1-3月份,罗庄区工商局在全市市场主体年报进展情况通报中,连续排名倒数,严重影响了我局在市局领导心中的形象。经党组研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局对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印制《企业办理信息公示温馨提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温馨提示》(除告知如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还要列明不进行公示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利害关系),凡新办、变更、换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均在办结业务时发放明白纸,并详细告知信息公示、年度报告等制度。

二、在罗庄红盾网站按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类发布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公告和企业信息公示详解,详细告知不公示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利害关系。

三、通过罗庄区电视台滚动播出罗庄区工商局2016年度企业信息公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告。

四、2016年6月30日前,每月一次(或每周一次)通过E信通平台,导入全区所有企业负责人、企业联络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向他们发送企业信息公示的公告信息。

五、各类专业市场(含商场)、农贸市场的个体工商户,与市场开办方联系,向市场内各类主体发送信息公示公告及明白纸,或由市场开办方集体进行公示工作。各工商所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由网格负责人上门发送信息公示公告及明白纸,告知公示义务及利害关系。


附件: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职责分工


临沂市罗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职责分工


 

一、公示、年度报告温馨提示、公告、广告、短信内容

企业注册局责任人:于萍

1.《企业信息公示温馨提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温馨提示》(大厅即时发,市场、个体工商户上门送)

2.《2016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公告》、《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告》(网站发布)

3.E信通发布的企业信息公示短信内容

4.电视台发布的企业信息公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滚动广告内容。

二、外部媒介发布

办公室责任人:唐晓东

1.联系电视台发布企业信息公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滚动公告。

2.通过E信通平台每月(每周)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短信。

三、本局官方网站发布

信息中心责任人:姜自云

在罗庄红盾网站醒目位置发布2016年度企业信息公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告。

四、工商所工作职责

责任人:葛祥平、孙元祥、赵振华、阚国栋、李照科、杨金国、杨云

各工商所:1.向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汇报2016年度企业信息公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的重要意思及对本辖区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的利害关系。

2.与各类专业市场(含商场)、农贸市场的个体工商户,市场开办方联系,向市场内各类主体发送信息公示公告及明白纸。(或由市场开办方对各市场内的所有业户集体进行公示)

3.各网格负责人对各自管辖网格内的市场主体送达企业信息公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温馨提示。

五、党组成员责任分工

各分管局长到分管的工商所督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的送达及开展工作,协助工商所取得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类专业市场(含商场)、农贸市场开办方的支持,做好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

六、计划安排

各工商所要统筹安排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进度,把所有应公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解到周、月、季度,将公示工作计划上报区局考核办。区局考核办将各工商所所报工作计划进行考核。

七、考核通报

1.每周对各工商所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2.连续两周通报总评倒数第一的,由分管局长进行约谈;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由局长进行约谈。

3.连续两月总评倒数第一的,由区局考核办公室报局党组研究决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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