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罗市监字〔2022〕28号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报送我区2022年度质量专业、药品技术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区从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质量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
2、凡在我区医药行业中从事医药生产科研设计和经营的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中)药师、(中)药士和药品工程技术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
3、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5、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职称时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质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市监人字﹝2022﹞1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药品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细则》(药职改字〔1987〕第3号)、《关于严格掌握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通知》(鲁职改〔1992〕4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5、按照《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直接申报员级或助级资格的,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员级申报助级资格的,完成近三年(2020-2022)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6、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二、申报程序和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1.网络填报要求
2022年度初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117.73.253.239:9000/rsrc。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在个人进行注册前,其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也须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好相应的网上申报路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资料”栏目下载学习,系统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可登录该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浏览学习。
填报具体要求见《网上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
2.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时请严格按照《申报纸质材料注意事项》(附件3)要求上报。
(二)单位审查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用人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及业绩排名,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被推荐人员排序情况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上报《公示情况说明》原件1份(附件4)。
用人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对相应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填写《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7),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lzqscjgjrsk@163.com。
(三)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相应审核意见。审核时,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等方式对申报人员学历的真伪进行核实,通过查阅评审公布文件等方式对申报人员专技资格证书的真伪进行核实,通过审核聘用备案材料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聘文(聘书)进行核实,通过登录中国知网信息查询对所有论文著作进行核实。同时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对相应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材料报送
2022年评审材料,按申报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由所在单位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上报材料给予每人一次修正机会,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未按要求提报证明材料,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个人负责。
三、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证书发放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罗庄区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
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用人单位要按照省市区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材料请于11月23日前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报送至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花名册(附件7)同步发送至lzqscjgjrs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于网上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收取,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报送地点: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605室)
联系电话:8268692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现行职称政策执行。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相关政策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3.申报纸质材料注意事项
4.公示情况说明
5.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
6.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7.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
8.申报纸质材料清单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