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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2-0000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区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9-02-25
 公开日期  2019-02-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在全区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罗市监字〔2019〕3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全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局决定自2019年2月20日至3月20日在全区部署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百姓普遍关心和消费投诉突出的商品与服务,全力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打造繁荣发展、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群众满意的市场环境,为建设富强和美新罗庄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加强协作配合,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行政。

强化问题导向。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有效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发挥协同优势。着力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体制优势,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转变,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约束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多方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整治重点

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加强生产、流通全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切实守住安全底线,防控安全事件发生。

(一)集中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特别是“山寨”食品等问题,要追踪溯源,深挖违法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铲除销售网络,清理生产源头,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净化农村市场消费环境。(牵头领导:张海峰;牵头单位:消保科;配合单位:食品生产流通科、商广科、各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集中开展“保健”市场专项整治。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小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重点行业及领域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以及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切实保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领导:宿荣锋;牵头单位:公平交易局;配合单位: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商广科、业务科、各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成品油生产经营准入标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关停和取缔无照无证无资质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成品油生产领域监管,督促炼化、成品油添加剂生产等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严厉查处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对所有加油站、物流企业自储油罐、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抽检,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牵头领导:张海峰;牵头单位:消保科;配合单位:业务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集中开展食品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

1、食品标签虚假标识专项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店、超市,农村大集,及蛋白饮料、风味饮料生产企业为重点,整治未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食品名称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没有添加某种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但在标签上标示该种食物实物图片,也未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特别强调添加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未标示添加量或成品中含量,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未标示在成品中的含量等问题。

2、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查。一是开展网络订餐检查。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第三方平台落实入网审查等主体责任不到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到位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资质、无实体门店、委托他人加工制作或者超范围经营、送餐过程可能存在的污染等重点隐患开展集中检查,要将监督检查与抽检相结合,增强监管工作的靶向性。二是开展餐饮环节肉及肉制品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查。重点检查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等重点单位,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火锅底料、调味料、食品添加剂、肉及其制品进货渠道,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火锅底料、调味料、肉及其制品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饮料和需要添加食用明胶的,还要认真核查所食用的食品添加剂,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肉及其制品还要主动索取并留存《动物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同时要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落实“五专”要求,并公开承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开展现制售乳品和奶茶果蔬汁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要检查现制售乳品经营者在原料乳及台账管理、乳品过程控制、成品及留样、有效期和保质期、检测管理等方面内容;要督促现制售奶茶果蔬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制售行为,要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及个人卫生、采购的鲜奶、奶粉、植脂末、茶粉、茶包、水果、果酱、糖浆、食品添加剂、一次性杯具和吸管等原辅料是否复合国家标准。储存、运输和盛放原料的容器是否无毒无害;购进、使用的消毒剂是否对人体无害,制作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制作用的水果是否新鲜,食品添加剂是否“五专”管理等。

3、专业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检查。以鲁南粮油市场等专业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安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并及时更新入场销售者档案,是否对入场销售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与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是否要求入场销售者按规定开具符合要求的“一票通”;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贮存场所能否保证食品安全,销售食品时是否开具符合要求的“一票通”。(牵头领导:李兵;牵头单位:餐饮科、食品生产流通科、网络监管科;配合单位:各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围绕保春耕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为重点,严格落实农资经营户亮证亮照经营和“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严厉查处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农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执法,依法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领导:宿荣锋;牵头单位:市场科;配合单位:业务科、稽查一、二、三、四科、各市场监管所)

(六)集中开展三类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加强对儿童用品、眼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三类产品质量监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监督、执法等手段,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生产、销售、使用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及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转让强制性认证证书、标志等违法行为,彻底消除无3C认证违法生产问题,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牵头领导:徐斌;牵头单位:业务科;配合单位:标准计量科、稽查一、二、三、四科、各市场监管所)

(七)集中开展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旅游景区、游乐园使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检查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规范游乐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强设备检查维护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为游客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依法查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超期不检、不开展应急演练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商场、宾馆、车站、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电梯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抓好电梯视频监控、专业人员巡查和安全标志标识张贴等;全面加强新安装投用电梯的监督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电梯使用登记、安全标识标志张贴和应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规保养等行为。(牵头领导:王新江;牵头单位:特监科;配合单位:稽查一、二、三、四科、各市场监管所)

(八)集中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整治。以电子商务经营平台、自建网站电子商务经营者为重点,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以关系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以及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以网络销售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牵头领导:徐斌;牵头单位:网络监管科;配合单位:食品生产流通科、商广科、各市场监管所)

(九)集中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管控意识,严厉打击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检查企业证照信息、产品许可、使用原料和包材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生产车间、库房、检验室、留样室管理和产品标识标签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经营店面库房是否整洁,通风和五防设施、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经营未经注册特殊用途化妆品或未经备案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自行配置分装化妆品情况;是否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情况。(牵头领导:王新江;牵头单位: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配合单位:各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各市场监管所)

(十)集中开展市场价格监管专项整治。以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民营医院明码标价等为重点,主要检查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零差率、医用耗材零差率、按病种收费以及民营医院的明码标价等执行情况。加强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宾馆餐饮服务、公用事业、电信行业、旅游景点、房地产、物业、零售药店、停车场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对涉及单位的明码标价行为进行规范。(牵头领导:李静静;牵头单位:物价检查所;配合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区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是我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新机构加快融合的一次重大综合执法实战,是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特别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市场监管风险、消费纠纷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充分发挥整合协同优势,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为全区市场监管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组织、推进集中整治行动。

(三)强化协作配合,凝聚整治合力。要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和内部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监管和执法职责。要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集群作战优势,加强统一协调指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度、群众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市场安全底线。要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侵权假冒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办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整治合力。

(四)强化工作调度,加强信息沟通。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次整治行动的工作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单位要注重整理集中整治信息,及时上报办公室,加强信息互通,强化集中整治行动氛围。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的作用,结合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有效发挥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执法成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扩大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威。

请各牵头单位分别于3月8日将集中整治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3月20日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区局办公室。


附件:罗庄区市场监管局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附件:


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顾伟

副组长:李兵、徐斌、张海峰、宿荣锋、王新江、李静静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李兵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协调重点领域十项集中整治行动的调度、督导及开展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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