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本级文件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2-00000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罗庄区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9-23
 公开日期  2021-09-23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罗庄区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市监字〔2021〕12号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竞争字〔2021〕218号)、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市监价字〔2021〕17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罗庄区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临沂市罗庄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罗庄区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竞争字〔2021〕218号)、市局《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市监价字〔2021〕172号)和省、市、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更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对粮食购销秩序的规范作用,牢固树立监管责任意识。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确保我区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规范有序。

二、工作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对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一经查实,从严处置,绝不姑息。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我区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要收购点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检查步骤

1.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行动,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摸排,拖清底数,为下步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摸排底数一并于9月底前报送区局。

2.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专项检查开展以后,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检查内容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多渠道收集违规线索,深挖问题根源,对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发现的垄断线索及时上报。

3.回头看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问题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整改情况不定期回查,直至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要根据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好下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

4.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5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检查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重点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制度约束,巩固好执法监管工作成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价监竞争、执法稽查、反垄断、计量等条线要协同推进。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严防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二)注重工作衔接。各市场监管所要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服从统一安排,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与发改、粮食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及时会商,精准把握。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提醒告诫,引导粮食经营者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要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畅通12315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处置涉粮投诉举报,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和警示效应。

(四)做好总结报告。各市场监管所每月20日前报送一次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汇总当月价格、计量检查工作和线索移交情况,包含检查单位数、立案结案数、退还没收款金额等。2022年5月底前上报检查阶段工作报告,并推选优秀案例上报。

联系人:价监科:卢德高 0539-8266315

质量科:郭志彬0539-8268757


附件:


罗庄区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峰

副组长:徐 斌李静静

成   员:杨广智 张振宇 杨  云 李照科 朱云涛

             崔常庆 王晓光 门庆文 朱洪博 卢德高

             郭志彬 孙树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卢德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的汇总、上报、协调等日常工作。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