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应急发〔2022〕1号
各街镇应急办,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派出所∶
为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53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118号),临沂市应急管理局临沂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应急发〔2021〕87号),自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现将《全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罗庄公安分局
2022年1月6日
全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区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和罗庄公安分局联合成立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区应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应急局规划培训科、危化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罗庄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有关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附件1)。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由区应急局规划培训科牵头,具体负责我区专项行动期间的统筹协调、联络调度、工作督导、宣传报道、总结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安部职责分工分别做好我区的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区应急管理局规划培训科负责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督促指导各街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许可发证,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危化科督促指导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许可发证,检验证书真伪;办公室指导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督促指导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负责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12350)等方面问题线索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督促指导全区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年1月)。各街镇应急办会同当地派出所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区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专项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4月)。
1、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自查自改阶段。各地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集中自查自改,对所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外包及临时务工人员)逐人逐证进行核查(网址http://cx.mem.gov.cn),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所持证书合法有效。
2、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各街镇生产经营单位持续推进自查自改,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根据局整体工作安排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抽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和各街镇落实专项行动责任情况。
3、特殊问题处理。违法行为跨区或者是上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上报市局,由市专班调查处理或者指定县区调查处理;违法行为跨省的,上报部、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4、信息报送。各街镇应急办、派出所每月1日前向区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于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5月-6月)。各街镇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报告于2022年5月3日前报送区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络人及电话:孙海波0539-8259067;协同办公邮箱: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街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严格落实责任。各街镇应急办、派出所要通力协作,积极建立协调联动和会商工作机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应急厅〔2021〕53号)确定的重点任务、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持证上岗入口关。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打假。对于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尚未结案的,要持续跟进,确保不结案、不收官。各街镇应急办、派出所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建立协作配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打假,坚决遏制假证危害。
附件:1.全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1
全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长:徐斌
副组长:周宁波
成员:孙海波 关涛 徐志文 顾晓伟 刘胜国(公安分局) 禚彬飞(公安分局)
专班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规划培训科,孙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