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罗环发〔2020〕8号
为切实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根据《落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知》《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罗庄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化学原料与化学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废物产生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炉渣、赤泥等)产生、利用、处置单位。
二、工作安排
1、9月24日召开《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成立5个检查小组(附件1)。
2、各小组于9月25日至9月30日对重点企业(附件2)进行现场检查,结合《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要求,严格规范填写《罗庄区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表》(附件3),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及整改报告报送时间,留好工作影像资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企业立案查处,涉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各小组于9月30日下午4点前将检查表汇总至固废科。
3、固废科整理汇总问题清单,实施清单管理,10月9日至10日由各小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及销号。
三、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扛实扛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施策,属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8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免于处罚,引导企业及时改正;属于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涉及行政拘留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将有关证据固定后移交公安机关。坚决避免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坚决杜绝“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