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住建发〔2019〕5号
各分管领导、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制,决定对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请各业务口、各科室严格按照要求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网格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扬尘治理相关规定,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并根据空气污染预警应急等情况提出相应工作要求。
2、定期对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阶段性重点工作、重点时期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每日巡查,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依法进行处理。
3、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工地,要作为抽查和检查的重点对象,并通过随机抽查和全面核查的结果,对每个建筑工地实行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的评定。对好、较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一般和差的企业加大随机抽查和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全方位的差别化监管。
二、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
认真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创建环保、绿色、文明施工工地,最大限度防范扬尘污染。
1、城区建筑市政工地全面落实“八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房屋拆迁工地全面落实“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时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渣土及裸露土覆盖使用的抑尘网要求经编工艺不低于6针,颜色为绿色。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加合格柴油,并保证不冒黑烟,严禁使用淘汰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
2、中心城区所有建筑市政、房屋拆迁工地都要安装扬尘在线检测和视频监控,市政工地可依据施工实际安装移动式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凡未安装扬尘在线检测和视频监控的工地务必于2019年3月底完成安装,没有安装的一律停工整改。
3、接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后,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期间全区建筑市政、房屋拆迁工地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停止室外喷涂、建筑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各网格全体人员下沉工地,按照要求实施应急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
1、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措施。
各网格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工地后,要立即督促问题工地限期整改,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要约谈项目责任人,经多次督促拒不整改的要约谈企业责任人、诚信扣分、转城管部门处罚。
2、上级及环保部门后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措施。
各网格接到上级及环保部门后督察督办通知后,要立即责令问题工地停工整改,约谈项目责任人,诚信扣分,转城管部门处罚;接到“回头看”督办通知后,要立即责令问题工地长期停工整改,约谈企业责任人,诚信扣分,建议城管部门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直至清出罗庄市场。同时,对问题工地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工地,对责任单位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直至清出罗庄市场。
3、各网格人员履职情况督导措施。
各网格人员要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市政、房屋拆迁工地巡查,及时发现、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问题,确保扬尘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如网格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人员;多次履职不到位或者不履职的,将对其进行问责。对于因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区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