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发改字〔2020〕37号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落实《实施意见》的配套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0日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1.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12月底前,完成转供电环节乱加价行为清理整顿,重点排查100个以上转供基站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联系科室:价格管理科;电话:0539-8246887)
2.开展招投标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和检查。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会同区司法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9月底前,组织区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制度规则清理工作;11月底前,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必须招标的工程类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联系科室:投资科;电话:0539-8240883)
3. 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12月底前,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全省统一的分级分类标准,将企业划分为诚信 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4类,实施分级分类 监管。对诚信守法类市场主体,实行非请勿扰的诚信管理机制;对轻微失信和一般失信类市场主体,原则上每年最多组 织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严重失信类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管控。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提出申请的失信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审核工作。(联系科室:服务业管理科;电话:0539-8240883)
4. 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反馈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台账,对纳入台账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每月25日将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联系科室:服务业管理科;电话:0539-8240883)
5. 精简办理用电申请资料。低压用户申请资料精简为2项,10千伏普通用户精简为3项。实行容缺“一证受理”,9月底前将实现居民用户凭身份证、政企用户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办理用电业务。(联系科室: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话:0539-8243407、罗庄供电部;电话:5275111)
6. 压减接电环节。9月底前,取消10千伏普通用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实行竣工验收、合同签订和装表并行办理;低压用户取消供电方案答复环节,现场勘查直接制定接电方案。有电力外线工程和无电力外线工程的10千伏普通用户接入办理环节分别减至4个和3个,低压电力接入办理环节分别减至3个和2个。(联系科室: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力科;电话:0539-8243407、罗庄供电部;电话:0539--5275111)
7. 压缩办理用电时长。9月底前,10千伏普通用户5个工作日(双电源用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低压用户2个工作日内制定接电方案。除用户自身的工程时长外,有电力外线工程和无电力外线工程的10千伏普通用户办电 时间分别不超过37个工作日和11个工作日,低压办电时间分别不超过7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低压接入需要对台 区进行改造的不超过25个工作日。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低压用户,实现“当日申请,次日接电”。(联系科室: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话:0539-8243407、罗庄供电部;电话:0539-5275111)
8. 降低办理用电成本。9月底前,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10千伏企业用户,电网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规划红线(不含电缆下地引起的土建投资);城市规划区160千伏安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投资至电能表。(小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址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新装用户,不含集团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电网企业直供;同一用电地址城市规划 区接入容量160千伏安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伏安及以下)(联系科室: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力科;电话:0539-8243407、罗庄供电部;电话:0539-5275111)
9.推广网上办电。拓展线上办电渠道,用户通过网上国网APP、容沂办APP、爱山东APP等渠道线上办理用电报装、查询、缴费、报修等业务。完善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功能,9月底前实现网上提交用电申请和竣工报验,确认供电方案和验收结果,查询服务进程,评价服务质量。推行办电资料电子化,9月底前实现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最多跑一次”,居民用户办电“零跑腿”。(联系科室: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话:0539-8243407、罗庄供电部;电话:0539--5275111)
10.供电服务融入政务服务一窗受理。9月底前,供电服务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将用电业务纳入项目联审。用户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申请,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并联审批,审批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管线长度在200米及以下的电力外线工程,免除所有行政许可手续;管线长度在200米以上的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实行占掘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联系科室: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话:0539-8243407、罗庄供电部;电话:0539-5275111)
11. 深化办电信息共享应用。9月底前,依托办电电子证照共享成果,居民用户通过刷脸身份识别,实现“零证办理”;企业用户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在线查询、获取资料信息,实现“一证办理”;实现“房产+用电”联合过户。(联系科室: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话:0539--8243407、罗庄供电部;电话:0539-5275111)
12. 提高供电可靠性。遵循“能带不停”原则,凡能通过不停电作业开展的建设、改造、检修、消缺、抢修、业扩等工作,一律不安排停电作业,科学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减少停电次数和停电范围。提升主变及线路“N-1”通过率,增强供电可靠性。定期开展用户安全用电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治理销号制度,减少用户侧原因引发的故障停电。对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冒用借用资质等导致受电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造成电网故障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联系科室: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电话:0539-8243407、罗庄供电部;电话:0539-527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