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罗环发〔2022〕7号
各街镇环保办公室,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罗庄大队,局属各科室:
现将《罗庄区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各项工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
2022年4月8日
罗庄区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提高我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严峻形势,促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为主要控制对象,强化环境监管能力,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治理,分业施策,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三个重点”
1、重点行业。加油站、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行业、精密铸造等6个行业。
2、重点区域。临沂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
3、重点企业。纳入市级重点管控清单的6家企业。
(二)明确治理任务
1、梳理污染源清单。按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治理范围,分类排查污染源,按照行业分类和区域分布,参照纳入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清单的企业,梳理确定辖区内污染源清单一并开展深度治理。
2、开展“一行一策”提升整治。按照全区加油站、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铸造、塑料制品等行业整治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附件1-6),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深度治理任务。纳入全市重点管控企业名单的临沂市国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山东蓝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金马汽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临沂旺利达彩涂有限公司、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临沂晟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整治方案。
3、源头控制污染源。持续推进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提升改造生产工艺,从源头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4、核查问题整改。开展2022年度加油站、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铸造等行业专项核查,重点针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开展检查,帮扶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标准,完成提标整改任务。
5、排污许可检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核对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环保设施、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处理效率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责令企业更正并完善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
三、时间计划
(一)4月10日前,企业按照行业整治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逐条逐项完成自查,4月30日前完成深度治理任务。
(二)5月1日-31日,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企业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完成问题整改。
(三)6月1日开始,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主体依法查处。
(四)5月1日-7月30日,对2022年重点有机化工企业开展核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手持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和走航监测车等设备,提高检测和治理的精准水平。
(二)加强督导调度。对各街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月上报制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街镇上报区委区政府约谈问责。
(三)加强监督执法。将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VOCs收集情况、涉VOCs原辅材料及产品使用相关台账、排污许可管理等作为监管重点,对于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罚。
罗庄区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洪群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石 浩 党组成员、大队长
张 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汪贵涛 大气科科长(联络员)
王晓龙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刘中伟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袁 州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彭洪超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罗庄区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由张宁同志牵头,组织分局大气、执法、监测等力量对辖区内涉VOCs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并建立健全问题台账,督促企业按要求、按时限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圆满完成深度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