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发改字〔2017〕37号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办发〔2017〕42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职责分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原则,强化法治,健全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统筹规划编制
强化规划引领,编制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逐步推进实施“多规合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及安全规划等内容监管。
责任科室:综合和规划工作线。
(二)规范产业布局
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加强城镇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新建高风险化工项目。
责任科室:工业和体改工作线
(三)严格安全准入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门槛要求,禁止审批化工园区(集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责任科室:审批和保障工作线。
(四)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
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在我局各项行政管理事项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失信惩戒措施。
责任科室:审批和保障工作线。
(五)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
充分利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搬迁引导专项资金等,加大搬迁或转产关闭企业扶持资金争取力度,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关停并转。
责任科室:社会和资金争取工作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各工作线牵头负责人亲自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全局各科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在编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时,认真研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意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计划报告重要内容。严把项目核准关,严格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核准备案,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风险。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配合与协调。各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对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中属于牵头抓好的工作,一定要切实担当起牵头作用,按时完成任务。同时,还要密切配合区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