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发改字〔2017〕35号
为保证本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运行,更好地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表达民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公共服务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1、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由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管理。
2、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管理人员要与日常工作同步,确保不脱岗,不漏接。
3、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要记好台账,切实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立项。
4、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要及时呈主要负责人阅,并立即转办相关业务科室,切实做到随接随转,杜绝遗漏。
5、各科室、单位接到转办事项后,应组织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解决、答复,并做好反馈,任何人不得推诿扯皮。
6、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时限要求,对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督办、催办。
7、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办理情况纳入“颜面管理”干事档案考核。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