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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5/2022-00000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1-21
 公开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罗维金稳组发〔2021〕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维护金融稳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维护金融稳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3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全区辖区内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构筑和完善地方主责、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格局,实现非法集资早防早治、源头治理。

二、排查范畴

(一)重点领域。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基金、交易场所、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如专业合作社)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

(二)重点行为。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畜牧托管”“文化传播”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共享经济”、“慈善”、“区块链”、“量子通讯”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农民、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开展企业内部集资,未加控制导致风险向社会外溢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三)重点场所或载体。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农村集市(中心街)等人员密集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展会、博览会、论坛等商业活动现场。

(四)重点风险(案件)。已经发生的跨区域或涉及金额较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诈骗案件等。

三、排查方式

(一)关注重点企业。筛选出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敏感、关键字样的主体,以此为基础,综合采取电话联系、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社会面访问等方式对企业经营模式等进行逐一核实、确认,做到对本辖区重点关注企业基本信息充分摸底排查,建立一户一档。

(二)确定排查重点。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或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分支机构数量及分布等。重点查看是否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有无固定办公场所、办公人员,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是否与注册内容相一致;是否存在频繁变更注册地、经营地以及高管信息等情况;是否存在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机构等问题;是否存在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一地注册多地投资子公司或依托合作机构宣传造势等情况。业务运营情况。结合企业业务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工作机制,查看其是否存在可疑资金异动情况。三看宣传内容。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是否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广告推介等。

(三)建立风险台账。各街镇、行业部门在辖区、领域内排查中发现的有关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应及时报告区维护金融稳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涉嫌企业进行台账式管理,明确处置责任和处置措施,按照“监测发现-预警研判-落地核查-行政化解/刑事打击-持续关注/督促销号”的跟踪化解机制要求,依法进行处理,动态跟踪,直至实现风险清零销号。对有群众举报,但经初步核查、暂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的线索,应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日常监测,辅助针对性宣传手段,予以持续关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重大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发布全区预警。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加强条块工作部署,指导各地充分运用现有管理、处置手段,做好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其中,市场监管局对投资理财类及违法金融广告,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地方金融组织、私募基金和各类交易场所,商务局对电子商务机构,住房保障中心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农业农村局和供销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教体局对教育机构,民政局对养老机构,文旅局对旅行社等重点部署统一排查工作,摸清行业风险底数,强化管理措施,化解处置风险。各街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责任,落实人员保障,紧紧围绕春节前后、各级“两会”召开等属地维稳工作主线,同步做好风险排查、社会维稳和舆情管控工作。

(二)正确宣传引导。在全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期间,各街镇、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各类宣传手段、宣传方式,针对重点人群、区域,围绕较为突出的非法集资形式和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适时对外公布风险排查整治战果,努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请各街镇务必于2月28日前报送各类情况统计表;3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开展情况、辖内总体风险现状和趋势、行业和区域分布特点、形成原因、问题困难、下步打算、意见建议等)。请区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围绕行业排查和线索处置、登记注册管理、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查处、资金监测、网络监测、刑事打击等方面,及时提供排查情况,2月28日前报送相关情况统计表(附件1-3)。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风险排查整治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牵头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并将此次活动列入2021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到位、不扎实、不深入,虚报统计数据或出现严重错误,排查结果与本地实际风险情况、发案情况存在较大出入,排查出风险未能及时化解控制的,将严格在相关考核考评中予以视情扣分。


罗庄区维护金融稳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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