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民字〔2017〕6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罗庄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罗人组发〔2017〕6号)规定,我区将开展首届“罗庄和谐使者”选拔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本届“罗庄和谐使者”评选人数为6名,从各街道(镇)和区有关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员中择优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按照《罗庄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推荐单位为各街镇和具有社会工作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4。
二、推荐方法
“罗庄和谐使者”的推荐工作由各街道(镇)从本辖区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区有关部门从本行业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进行。
推荐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街道(镇)经党工委(党委)、区有关部门经党委(党组)研究后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6日前报送罗庄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选拔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二)《罗庄和谐使者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A4纸印制)。
(三)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A4纸印制,推荐单位和人选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四)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推荐单位和人选所在单位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
(五)无违法违纪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除以上材料外,请各街道(镇)、区有关部门同时报送《罗庄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10份,A3纸印刷)、《罗庄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3份,A4纸印刷)。申报材料除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文件以“人选单位+姓名”为文件名,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区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罗庄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立区战略的重要举措。选拔培养一批职业素质高、工作成效显著、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有利于优化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充分调动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对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市和谐使者人选原则上从“罗庄和谐使者”中遴选产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严把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群众广泛认可、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社会工作人才推荐上来。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进行。要坚持“三个优先”的原则,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做出重要贡献的人选;优先推荐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长期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社会服务类等基层单位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选。公务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罗庄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社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罗庄和谐使者”评选,进一步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罗庄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地址:罗庄区教育巷国防教育中心901房间;电话:7086903;邮箱:lzmzj0539@126.com。
附件:1.罗庄和谐使者申报表
2.罗庄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罗庄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罗庄区委组织部 罗庄区民政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