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民字〔2017〕41号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罗安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街镇敬老院以及社区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底,在全区街镇敬老院及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活动,彻底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街镇敬老院和社区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生命财产安全,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活动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区各街镇敬老院以及社区老年公寓等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三)检查内容
各街镇要将“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对街镇敬老院以及社区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一是房屋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有无房屋裂缝、沉降等各种影响建筑安全和院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二是用电设备排查。查看电源、插座、拖线板、电线和其他用电设备是否存在线路混乱、老旧、漏电、线头松动等情况。三是防燃气泄漏检查。检查燃气设备是否存在老旧现象、用气场所是否通风、换气,夜间管理工作是否落实,老人宿舍是否有违规使用电炉子、煤球炉做饭等问题。四是锅炉设备检查。检查锅炉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故障和安全隐患,锅炉是否按时进行专业检修,锅炉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等。五是消防器材通道检查。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足量配备、是否完好管用,应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有无堵塞现象。六是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把好食品采购、食品加工和食品储存等质量关,做好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食品清洁卫生以及防止传染病等工作。七是应急演练和日常安全教育。检查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是否指导院民正确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对院民是否开展了应急演练,院民房间有无抽烟等安全隐患。八是安全工作制度检查。检查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是否制定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以及院民出入管理等制度。
各街镇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登记造册,拿出得力措施,落实人员责任,限期抓好整改。
三、方式步骤
“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养老机构自查自改(2017年6月)
督促各街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切实组织和参与街镇敬老院以及辖区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建好台账,自查自纠,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治结果每周上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集中执法大检查(2017年6月-9月)
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生产委员会总体协调调度,集中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各街镇提报的街镇敬老院及社区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自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再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无遗漏。同时,根据检查情况报局党组研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督促各街镇进行集中整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确保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2017年9月)
各街镇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处罚、谁复查”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补齐“短板”,堵住漏洞,督促各养老机构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自查自改,依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执法检查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敬老院、老年公寓是农村五保对象、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场所。进入敬老院、老年公寓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老年人,大多年纪大、身体弱、行动不便、自理能力差,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各街镇一定充分认识做好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吸取近年来各地频发的事故教训,要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作为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管理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措施,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广大五保对象和老年人居住安全、生活舒适。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街镇敬老院及社区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街镇“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抓好对“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街镇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全力靠上具体抓、街镇民政办和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协力抓好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到人。要实行街镇领导包抓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制度,保证每个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都有督导检查责任人,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规范各项管理。
当前,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五保对象等老年人的日常照顾。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管理服务人员要与院民和入住老人经常谈心,及时掌握其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发现五保对象、入住老人思想波动、情绪反常等,须安排专人看护,并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对患病的五保对象、老年人,要及时送医疗机构救治;对行动不便的五保对象、老年人,在就餐、上厕所时,须安排人搀扶,避免滑倒、摔伤等事故发生;及时化解五保对象(入住老人)之间、五保对象(入住老人)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民生活氛围融洽。
2、全面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天早晚查房制度,及时掌握院民的起居、健康、在位等情况,特殊情况下应增加巡查次数,并详细记录每天的值班情况和巡查情况。
3、严格执行出入院管理制度。加强敬老院及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老人外出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单独外出),办理好相关的手续,确保老人外出探亲访友不出现意外。
(四)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各街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针对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管理难度较大、管理力量薄弱等特点,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街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敬老院院长(以及其他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确保街镇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的快、排查的实、排查的准,整改的及时和彻底。各街镇要经常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发生重大问题或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调度考核。
区民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集中行动的调度督促,实行通报制度。同时将各街镇敬老院以及社区老年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指标。
罗庄区民政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