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本级文件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6/2022-00001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民政局关于罗庄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2018-05-04
 公开日期  2018-05-1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民政局
罗庄区民政局关于罗庄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罗民字〔2018〕36号


为贯彻落实《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罗政办发〔2018〕12号)要求,确保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罗政办发〔2018〕12号)文件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养老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查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排查覆盖率、火灾隐患整改率、重大火灾隐患督查率达到100%。

三、大排查大整治方式、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方式:采取养老机构自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与提高消防技能相结合、限期整改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落实责任与许可登记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整治。

(二)整治范围:全区街镇敬老院以及辖区养老机构。

(三)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审批情况。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其中,新建(办)养老机构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新建(办)养老机构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应当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有无建立安全例会、形势分析会议和定期安全检查等制度;每年是否组织老年人进行消防演练;有无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训练;各类消防设施使用是否落实登记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是否到位。

3.现场消防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指示标志状态是否完好;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随时保持畅通;老年人住房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或私用大功率家用电器;使用燃气的设备及场所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存在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表、灶、管道等燃气设施;选择使用的燃气灶是否检验合格;是否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定期检查、自查自纠和第三方评估制度;是否建立相应的人身安全管理制度等不安全行为。

4.房屋、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使用的房屋是否属于危旧房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食堂食品卫生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等;重点检查养老护理员安全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至2018年5月5日)

各街镇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街镇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15日)

各街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切实组织和参与街镇敬老院以及辖区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建好台账,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整改方案上报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 辉,电话:7086910)。

(三)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6月6日)。

各街镇要积极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街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对辖区所有养老场所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记录可参考附件1。对检查的养老机构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养老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予以整改,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各街镇要于6月6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5日)

各街镇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验收人员要对验收抽查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养老机构,应责令其重新组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

各街镇要对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活动结束后,区民政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工作。


附件: 罗民字2018 36号附件1-2.doc


罗庄区民政局

2018年5月4日


附件【罗民字2018 36号附件1-2.doc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