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民字〔2019〕16号
各街(镇)民政办、鑫圣园公墓: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暨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的通知》(临民函【2019】2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殡葬领域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祭扫平安有序,努力实现全年无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与公安、应急、交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等特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清明节前全面开展一次公墓、坟地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街镇民政办公室和各社区红白理事会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限制明火使用等方式,加强人员车辆疏导和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
二、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要求,在今年清明节前后(3月下旬至5月底),对2018年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各地要对照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的《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方案,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检验工作效果,坚决防止突出问题整而不治和反弹回潮,推动形成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一要重点看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情况;二要重点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建立情况;三要重点看立行立改情况,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在今年清明节期间要逐项“销号”、整改到位;四要重点看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对依法处理不到位的,要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坚决制止顶风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五要重点看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六要重点看“回头看”中发现的新苗头新问题,切实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没有开展“回头看”的、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乱象反弹回潮的、因同一具体问题久拖不决等情况多次被曝光举报的,要责成当地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殡葬管理服务”要应用“山东省殡葬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网站发布清明节服务、公益活动信息、新闻报道和工作情况,全面公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4月5日至7日,鑫圣园每日14时前,在“山东省殡葬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业务办理→信息采集→清明祭扫信息)中,录入当日祭扫情况,上报祭扫数据。省厅将依据信息平台数据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三、倡导移风易俗,大力推行文明绿色殡葬
(一)大力倡导低碳文明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网上纪念、集体共祭、社区共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丰富节日内涵,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要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抵制迷信行为的低俗祭祀用品。
(二)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大力宣传和推广树葬、海葬、草坪葬、骨灰撒散、骨灰堂、骨灰塔、壁葬、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绿色安葬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活动。要在落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免费政策基础上,创造条件为群众免费提供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对选择树葬、骨灰撒散等绿色殡葬的家庭给予奖励。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要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广泛利用利用宣传车、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殡葬行业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并借此契机加大殡葬改革及红白理事会的宣传,提高殡葬改革、红白理事会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努力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
为统筹协调各街镇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将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5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班,鑫圣园公墓要执行清明节祭扫观测点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全面掌握祭扫观测点情况,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并于清明节期间每日14:00点前通过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填报观察点祭扫情况。另外,街镇民政办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情况(附宣传照片)于4月8日前上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外网邮箱:lzqmzj@ly.shandong.cn
罗庄区民政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