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审服字〔2022〕18号
局各科室、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罗政发〔2022〕12号)要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我局行政许可运行,现就做好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
(一)梳理编制我局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根据《罗庄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编制我局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117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落实业务承接科室,其中:社会事务科48项,市场准入科15项,项目建设科29项,涉农事务科25项(见附件)。
(二)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022年10月底前,各承接科室要结合省级、市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逐项编制承接事项实施规范,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对于上级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要保持一致,或者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
(三)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22年11月底前,各承接科室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并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办事指南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
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
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更新我局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步落实承接科室,编制实施规范和更新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做好工作衔接。各承接科室要主动对接市级业务科室,与区级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事项认领、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更新等工作,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附件: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