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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0/2022-00000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罗庄区工贸行业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2-20
 公开日期  2019-02-21  发布机构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罗庄区工贸行业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罗应急发〔2019〕2号


各街(镇)安监办,各相关企业:

我区建陶、钢管、石膏等行业中,有近60台煤气发生炉,数量多,安全监管任务重。为切实提高煤气发生炉本质安全水平,结合临沂市煤气发生炉清洁燃烧改造行动,对煤气发生炉的使用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煤气发生炉本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管理能力。重点是加大煤气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健全煤气发生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推行先进、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完善安全控制连锁和检测报警装置,确保能够有效使用。

二、整治方式

(一)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煤气发生炉的企业。

1、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的要求,聘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对新改扩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设计资质为化工行业甲级或者综合甲级,设计完成后必须聘请工贸和化工行业专家进行设计审查;

2、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进行安全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存档。

(二)不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原地提升的煤气发生炉的企业。

1、对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和《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2013),结合前期“三同时”报告,专家查隐患等活动和资料,对未完成整改或者新发现的隐患、对与设计不符的设备设施,认真整改;

2、不能正常使用的“七大报警、两大连锁”系统,结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日常维护制度,确保有效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切实加强对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企业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严格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专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安全投入,及早谋划煤气发生炉清洁燃烧改造工作,结合这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煤气发生炉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保证工程质量。此次改造,时间紧,任务重,各企业要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完成整改任务,严禁不合理的提前工期,严禁重复原料大棚的覆盖,按照涉爆粉尘治理要求建设煤粉除尘系统,坚决杜绝形成新的风险隐患。

(四)通过执法促进责任落实。各街镇安监办要强化属地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和整改措施,对不积极的企业上报区安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不按设计施工或者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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