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民字〔2022〕2号
区管各社会组织:
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中央、省民政部门《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市民政局《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临民函〔2022〕2号)的部署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和“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总要求,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发展、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参与农村扶老助幼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应有力量。
二、总体要求
(一)社会组织主动参与
全面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重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益组织等对接服务乡村,开展结对帮扶,建立长效机制。
(二)实施精准帮扶方略
按照精准帮扶、精准施策要求,找准结对乡村帮扶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法,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企业和公益组织成员响应党的号召,发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精神,发挥社会帮扶主力军作用,主动找准位置,自觉担当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做贡献、促发展、受教育的有机统一。
三、帮扶内容
全区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对标“五大振兴”,根据结对村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措施,提供多样化的帮扶活动,做到一村一策,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产业振兴帮扶
立足技术帮扶,为结对村农副产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发挥互联网直播优势,搭建产销平台,帮助结对村销售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增加群众和村集体收入。
(二)文化振兴帮扶
对结对村文体活动爱好者,提供定向指导,开展各类文体下乡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引导和带动乡村文化建设。
(三)人才振兴帮扶
以培养技术型农民为目标,职业培训学校、农业类社会团体积极提供种养殖、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推荐就近就业。
(四)生态振兴帮扶
生态保护、园林设计类社会组织提供绿化苗木、花卉种植、墙体美化服务,对村庄绿化、美化进行技术指导,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等。
(五)组织振兴帮扶
与村党支部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动、活动联办”等形式,加强党建工作互动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实现基层党建互学互促。
四、方法步骤
(一)结对方法
按照自愿、就近的原则,采取“一社帮一村”、“多社帮一村”“一社帮多户”等多种方式,可重点与第一书记任职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二)帮扶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引导全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中来。
2.精准对接认领。通过结对村报送帮扶需求、社会组织认领帮扶需求、社会组织与结对村对接等程序,组织指导社会组织与结对村开展结对帮扶。
3.制定帮扶计划。社会组织主动发挥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帮助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结对村优劣势选准突破口,与结对村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
4.开展帮扶活动。社会组织根据帮扶计划,按节点、步骤落实帮扶措施,并及时总结帮扶成效。帮扶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报告。
5、总结工作成效。就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开展主题交流,总结工作成效,汲取经验,对先进社会组织提出表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区乡村振兴整体部署,把握行动的正确方向,合理安排行动计划,及时了解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有序推进行动实施;协调有关方面,为参与行动的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引导区管社会组织申报结对帮扶项目,不定期调度项目开展情况。
(二)做好培育发展。在区社会组织定向指导结对帮扶村的基础上,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通过备案登记本地社区社会组织等措施,建立助力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平台,线上线下紧密结合,大力宣传乡村振兴面临的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四)强化结果运用。2022年底前,对帮扶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并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报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内容,激发帮扶工作活力,打造一批区级品牌社会组织。
罗庄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