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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610/2022-00000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罗庄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31
 公开日期  2022-04-01  发布机构  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罗庄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医保发〔2022〕4号


各街镇医保办、各医药机构及局各科室:

现将《罗庄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


罗庄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罗庄区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线,管好用好群众治病钱”为主题,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主线,以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共筑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线。

二、宣传内容

(一)解读《条例》《办法》。系统宣传《条例》《办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规定,开展基金监管案例分析,推动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各类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自觉遵守执行,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医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讲基金监管政策。全面宣传全民依法参保、实名制就医和医保基金使用、欺诈骗保案件行刑衔接等政策规定,引导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依法依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三)宣传医保惠民实事。广泛宣传我省医保卡“一卡通行”、简化异地就医政策、住院及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等便民举措;DRG/DIP付费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重点改革举措;多渠道宣传大病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长期护理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两病”用药、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医保支付等惠民政策,增强广大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

(四)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宣传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办法》(第5号令)和《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开国家医疗保障局及省、市、县(区)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三、宣传活动

(一)举行启动仪式。3月31日,区局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当地实际,采用集中启动或通过视频会议、新闻发布会等线上方式启动。

(二)印发宣传材料。区局将按照省市局部署,统一发布《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宣传素材,各单位要进行充分利用、广泛宣传。区局将市局编印的基金监管政策汇编及时发放到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学习;集中印制一套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供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在大厅、窗口、门店等场所张贴、发放;征选制作一批宣传用语、短视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发布、宣传。

(三)开展专项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承办机构负责人和医务(承办)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条例》《办法》等医保法规政策,掌握业务操作技能,落实实名就医,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全面准确传送疾病诊断信息和医疗费用明细。

(四)曝光典型案件。定期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医保局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活动,坚决扛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宣传、司法、公安、财政、卫健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强化宣传策划,拓展宣传渠道,形成宣传合力,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医保部门和医药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要发挥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大厅)、零售药店门店、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推动基金监管宣传进街镇、进单位、进社区。要突出基金监管特点,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采取“到人、管用、有效”措施,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抖音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及时整理、上报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区局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于2022年5月1日前将宣传工作总结及有关视频、照片、媒体报道等宣传资料,报区局基金监督管理科邮箱lzqybj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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