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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0/2022-00000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化工企业进行分类提升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17-03-22
 公开日期  2017-03-23  发布机构  罗庄区应急管理局
罗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化工企业进行分类提升实施方案

罗安监发〔2017〕16号


为贯彻落实《临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临政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有效遏制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提高我区化工行业发展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对我区化工企业进行分类提升,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化工产业是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是工业技术创新的重要领域。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化工企业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转变、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式增长转变、由投资拉动型增长向创新驱动型增长转变,有利于全面提高我区化工产业发展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实现由化工大区到化工强区的转变,为“大美新”罗庄建设多作贡献。开展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是抢抓战略机遇、加快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是加快转调创、确保稳增长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区实现“走在前列”、科学跨越赶超的客观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内强外拓,发力赶超,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大美新罗庄”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区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推进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工作,摸清企业现状,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指导,动员和引导广大化工企业主动适应新常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驱动,对标赶超,加大投入,提质增效,成为推动科学跨越发展、贡献“大美新”罗庄建设的主力军。

三、任务目标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优先原则,与全省化工产业“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相衔接,以“打非治违”和安全评级评价为抓手,分类施策,依法整治,淘汰落后产能,着力优化化工产业布局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化工产业新体系,使化工产业逐步发展壮大为安全清洁、绿色低碳、集约集聚、创新高效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全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全部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生产装置和涉及危险工艺的装置全部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实现100%,安全标准化规范得到普遍执行;化工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分类提升政策

(一)重点提升评级评价为“优”的化工企业。总评类别为“优”的企业,列于“发展壮大”一批名单,各方面集中优势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1.加大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力度。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评级评价为“优”的化工企业,对购置先进设备当年投资3000万元以上、战略新兴产业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当年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可由产业基金按设备投资20%的比例,不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固定收益给予支持,期限3-5年。

2.扩大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范围。从2017年起两年内,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范围扩大至所有评级评价为“优”化工企业,对企业购买的在国内率先实现重大创新或能替代进口的装备产品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质量保证和产品责任综合险,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以下受益财政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20%给予补贴。

3.支持开展高端咨询。在企业自愿基础上,选择部门重点化工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企业进行全面综合诊断,并提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战略提升基本方案,经评审后,诊断费用由区财政列支,每户企业不超过15万元。鼓励企业在全面诊断基础上,继续聘请管理咨询公司进行系统、深入咨询、策划。

4.降低技改项目成本。对评级评价为“优”的化工企业新上技改项目,实行与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改项目优先保障供地,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重大项目一事一议。(1)新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过3亿元;(2)项目亩产税收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一般应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3)规划建设两层以上厂房(不适合建设多层厂房的行业除外)。工业项目建设三层以上标准厂房的,三层以上(含三层)的部分免征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供热、供气、供水管网配套费和义务教育建设配套费)。

5.鼓励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和新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6.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省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新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受益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新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称号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主持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标准的企业,按照《罗庄区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由受益财政给予5-50万元的奖励。

7.集中优势资源保障。集中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优势资源,优先保障评级评价“优”化工企业。区、街镇两级集中部门新增土地指标支持评级评价“优”化工企业转型升级,重点用于评级评价“优”企业优质技改项目。

8.加大培训支持力度。加大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评级评价“优”企业负责人优先参加,区财政给予补贴。

(二)着力规范评级评级“中”化工企业。总评类别为“中”的企业,列入“规范提升”一批名单,“一企一策”逐个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造提升。整改提升后,重新聘请中介机构或行业转型进行打分确认,在升档为“优”之前,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实施限批。

(三)重点整治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列入“关闭淘汰”一批名单,由相关责任部门牵头依法予以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撤回许可证、兼并重组。


罗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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