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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0/2022-000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公用行业冬季安全检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1-21
 公开日期  2016-01-26  发布机构  罗庄区住建局
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公用行业冬季安全检查的通知

罗住建发〔2016〕9号


各燃气公司、供热企业、加气站、液化气站:

为更全面的做好全区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决定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公用行业冬季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燃热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真正抓紧抓实抓好。

二、实施方案

(一)自查阶段。各燃气公司、供热企业、加气站、液化气站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阶段。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相关领导、公用事业科成员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燃气公司、供热企业、加气站、液化气站的安全检查记录及各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等。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汇总分析阶段。各企业要把自查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住建局公用事业科,公用事业科将根据汇报材料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三、检查内容

(一)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证”、“照”以及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

1.坚决关停无营业执照以及未取得《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燃气经营站点;对手续齐全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特别是有经营资格证书年检的企业、液化气站要针对上次检查组所检查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对屡次都查出的问题拒不整改的,要注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证。

2.对给超期或者检验不合格钢瓶充装燃气;给报废、改装的钢瓶充装燃气;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以及无《山东省燃气供应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经营液化气等行为,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肃查处个人代灌、运输燃气以及不按规定从事燃气运输、燃气配送车、出租车挂靠等违规经营行为,从根源上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消除事故隐患。

(二)对燃热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

1、对燃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防范措施建立落实情况和供气、供热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液化气站场、液化气瓶组间、天然气门站和调压站及管道设施技术状况、运行及维护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运行无隐患。所有燃热企业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和抢险抢修设备,关键和重点部位要设专岗每天24小时值班,直接向用户供应燃气的企业要制定并向用户发放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安全用气手册,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和教育。

2、管道燃气企业、供热企业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埋地管道上方要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标志桩,同时要建立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液化气站场和瓶组间、天然气门站和调压站等危险场所,要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三)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对单位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情况和用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不按规定整改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罚。对居民用户,重点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检查的情况,以及安全用气常识的宣传普及情况,以提高广大用户规范安全用气的自觉性,切实达到避免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的目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燃热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这次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同时,各燃热经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落实规定,严格责任。对检查出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个人用户详细说明问题情况,检查组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须在检查结果上签字。对组织领导不力、致使检查走过场,排查漏查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问题和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深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无证经营及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燃气企业,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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