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国土资罗分发〔2016〕9号
各相关国土所、股室、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巩固和维护矿业秩序,根据省、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季度检查相关要求,经分局研究决定,对全区持证矿山企业进行2015年度检查和2016年第一季度执法检查,检查方式为各国土所配合分局检查组对辖区内持证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请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做好迎查准备(地下开采矿山,图纸要标注每月工程进度)。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日程
2016年4月14日:(上午)临沂安泰能源有限公司,(下午)临沂奥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
2、采矿权人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依法采矿情况。
3、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及采矿权转让。
4、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
5、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
6、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和采矿权标识牌设立情况。
7、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
8、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及产品流向情况。
9、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情况。
10、依法填报统计报表或资料情况。
11、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
12、日常监督、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受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履行情况。
13、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人员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分管领导、执法监察大队、矿管股和地测股,以及聘请的煤矿、地质方面的专家。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