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旅字〔2021〕37号
各街镇文化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讲话精神,传承沂蒙特色传统文化,更加有效的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94号)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经评审确定了罗庄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0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今后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指导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努力培养后继人才,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附件:罗庄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