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本级文件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7/2022-00000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司法局关于在下设事业单位设立公职律师的意见  成文日期  2020-03-18
 公开日期  2020-03-18  发布机构  罗庄区司法局
罗庄区司法局关于在下设事业单位设立公职律师的意见

罗司发〔2020〕3号


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罗庄区司法局决定在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制服务中心、罗庄区普法宣传中心设立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罗庄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8日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