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司发〔2020〕3号
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罗庄区司法局决定在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制服务中心、罗庄区普法宣传中心设立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罗庄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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