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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7/2022-0000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司法局 罗庄区工商联合会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2018-12-24
 公开日期  2018-12-24  发布机构  罗庄区司法局
罗庄区司法局 罗庄区工商联合会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

罗司发〔2018〕3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司〔2018〕148号)、山东省公证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公证工作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公协〔2018〕37号)和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司发〔2018〕76号),结合罗庄实际,现就组织律师、公证员队伍开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律师、公证员服务团队,发挥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民营企业提高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努力为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

成立罗庄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公证服务和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企业公证服务等方面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一)法律政策宣讲。由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深入受邀企业,根据企业需要开展不同形式的服务民营经济法治宣讲活动,主要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传递党中央亳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

(二)法治环境保障。了解民营企业对国家法律政策的掌握运用情况,涉及民营企业产权平等保护、市场竞争平等参与、生产要素平等使用、行政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保障情况,以及民营企业对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和法律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等,掌握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法律需求。

(三)公司治理结构。了解企业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方面的情况,针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职工权益维护机制的情况,配备专职法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外聘法律顾问的情况,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

(四)风险防范化解。重点针对企业遇到的诉讼、仲裁案件,梳理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点: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处置情况,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融资并购、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合规经营和争议解决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

(五)企业公证服务。在企业知识产权保管、许可、转让等环节提供保全证据等公证服务,及时为民企赴境外融资、进行跨境贸易、引资合作办理公司信用、重大事项决议、银行保函、法人委托授权、声明、担保、合作协议、加工合同、订货合同、贸易合同等公证事项提供服务。在企业增信、拓信、拓宽融资、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等方面提供公证服务,及时为企业办理公证债权文书、办理抵押登记,设计担保方式,审查确认信贷主体和信贷用途。在企业股权转让、债权转让、场所租赁、设备租赁等产权交易方面,加强与产权交易机构的深度合作,及时提供保全证据、强制执行、提存保管等服务。在企业股权分置和激励,合同和劳资关系管理,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清算等事项,并购、重组、招投标、提存等方面,及时提供公证法律服务。通过提供给出资协议、夫妻财产约定、监护、遗嘱、信托等方面的公证法律服务,实现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的分离,实现企业家个人资产与家庭资产的分离,促进企业家家庭关系的稳定,为民营企业家解除“后顾之忧”。

三、方法要求

(一)活动方式。根据区工商联重点推荐的民营企业和商会名单,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各成员和成员单位,要按照企业的需求和意见,通过实地走访、专题研讨、咨询问答、书面交流、法制宣传、远程诊断、在线服务等方式,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工作;通过体检活动,按照企业的需要和申请,根据“放管服”“一次办好”的要求,及时依法提供企业所需事项公证服务。

(二)工作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要在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的组织协调下,积极搭建通畅便捷的交流平台、沟通机制和服务体系,通过真诚服务达到合作同赢。活动中,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商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注重开展活动与长期服务相结合;个案处理和总结风险点、建立法律防范模式相结合。在开展活动、提供服务过程中严格保护好企业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12月30日前,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将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阶段性推进情况分别报送区司法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完成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以后,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要形成完整详实的体检报告,梳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区工商业联合会。法治体检报告内容包括: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服务需求,企业经济决策中的法律风险、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就如何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建议。

四、组织保障

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重点民营企业、企业协会商会要互相加强沟通交流,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与民营企业、协会商会的务实合作,搭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接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为打造最佳营商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推动全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罗庄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名单


罗庄区司法局 罗庄区工商联合会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罗庄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名单


团   长: 王文田 区司法局律师科科长

副团长: 陈继兰 区公证处党支部书记

成   员: 贾西锐 山东华罗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元斌 山东华斌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丙超 山东融昂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淑永 山东宇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栋梁 区公证处副主任

              李 梅 区公证处副主任

              石雁利 区公证处副主任

              杨向红 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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