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审服字〔2020〕8号
以聚焦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本领、提前介入辅导、主动靠上服务”为总体要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效政务生态,推动代办服务开展与开发区互联互通、一体协同、无缝对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框架内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店小二”服务。
一、目的要求
与开发区共同努力,为国家法律支持、政府政策鼓励及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项目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做好手续审批帮办代办,协调解决因手续审批造成的落地难、难落地等问题,为企业、项目提供“一条龙”服务,切实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
二、推进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帮办代办“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协同开发区设立“开发区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贯彻落实各项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政策举措;研究提出完善帮办代办配套措施及体制机制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帮办代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组 长:梁清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长
副组长:王建民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朱清鹏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主任科员(列行政班子)
张 欣 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校长(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
成 员:于 萍 市场准入科科长
邢希吉 项目建设辅助科科长
邵明志 社会事务辅助科科长
李庆军 基层指导科科长
2、畅通联络渠道。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开发区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帮助开发区的项目与审批服务窗口实现无缝对接,为项目审批搭建顺畅的沟通协调渠道,了解最新进展情况,掌握手续办理进度,实行动态跟踪服务。
3、建立服务台账。建立项目跟踪服务统计表,明确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情况等,有序推进项目手续帮办代办工作。
4、协调解决问题。把解决问题作为帮办代办“绿色通道”的重点,按照“找准问题、制定措施、逐个解决”的工作思路,精准帮扶,协调各方,逐个问题销号落实。
三、工作要求
1、聚焦帮办代办中心职责。为开发区提供涉及项目审批的各类业务咨询,并指导查阅相关审批流程和服务指南,为企业和项目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2、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告知企业、项目负责人严格按审批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不得伪造,企业、项目负责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严格工作纪律。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严禁态度生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反对“四风”,不得接受委托企业宴请、礼品礼金等,不得违规操作。
四、职责任务
1、对项目提前介入辅导,协助服务对象准备项目审批需要的相关材料,帮办代办相关审批手续;
2、跟踪记录帮办代办项目审批工作进度,做好工作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建立工作日志台账,掌握帮办代办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
3、对申请人提交的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4、做好帮办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移交和归档等工作。
五、帮办代办程序
1、登记受理。项目帮办代办小组应提前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细致的咨询服务,协助服务对象做好事项审批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对服务对象委托帮办代办事项,认真审核申办资料,登记受理,协助服务对象填写制式委托单(附件1),内容包括委托人、委托事项、受理人、办结时间等。
2、及时办理。对接收的帮办代办事项及时登记备案,根据项目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工作分配,能现场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现场办理或需上级办理的,及时转交有关单位或逐级报送办理;对需到市级以上部门办理手续的,做好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及时提请上级部门进行办理,并按照对口原则,由中心窗口首席代表负责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
3、结果回复。对事项帮办代办过程实行全程跟踪记录。帮办代办事项完成后,及时向服务对象移交相关资料,回复办理结果,经委托人确认并进行评议(附件2)后,帮办代办服务结束。
六、代办中止
委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或者终结委托帮办代办工作:
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
2、不按期缴纳依法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的;
3、建设项目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不能补正的;
4、不配合办理帮办代办事项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中止或者终结的其他情形;
6、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项目单位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的。
七、考核监督
1、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帮办代办服务项目实行跟踪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帮办代办员要尽职尽责、主动服务、廉洁高效,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严格保密。对代办服务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或服务质量问题,项目单位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一经查实,严格问责。
3、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审批效能、审批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底对代办服务工作进行考评。对以服务为名捞取个人好处、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或由于工作过错影响项目进度甚至导致项目未落地的,以及部门单位及协办人员不配合代办工作,出现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过错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委托单(开发区项目)
2.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质量评价表(开发区项目)
3.开发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帮办代办运行机制流程图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