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办字〔2019〕97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落实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集中整治排查高风险产品(肉制品)安全风险隐患,努力提高企业基础软件和硬件建设,打牢企业产品可追溯体系,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推动全区肉制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以及其他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有效消除肉制品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辖区内肉制品、速冻食品等动物源性食品生产企业,及时执行企业自查制度,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重点排查企业执行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原料进货关,批批索取原料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建立企业从原料到产品的追溯记录制度,落实信息化追溯平台,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或者抽检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产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确保原料及产品可追溯;禁止食品生产企业采购或者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注水、注胶、病死、来源不明等畜禽肉原料;严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GB2760-2014(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公告之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监督检查
要高度重视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所要建立生产企业的监管档案,实时更新监管信息。结合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确定的监督检查频次适当调整监管风险等级,对重点企业加大检查力度,主要对企业的原料来源,通过查看“两证一报告”,原料进货渠道,查验企业索证索票、原料及产品自检报告等材料,检查库存原料,开展原料、成品监督抽检等方式,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及时消除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执行风险隐患销号制度。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开展跟踪复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各监管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无证加工点予以关停取缔。要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对发现的采购或者使用来源不明、病死畜禽、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原料,未索取原料兽药残留检验报告且不进行自检,以及原料或者成品中兽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的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坚持“四个最严”的村标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肉制品是重点监管食品品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工作计划,确保专项检查各项任务有序推动。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各监管所要切实加强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和无证肉制品加工点的查处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局。各监管所对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探索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信息实时报送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所涉及的检查企业主要为肉制品生产企业。各监管所要加强工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月底前上报当月工作进展和《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统计表》、《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统计表》,重大信息、典型案件应随时报送。
专项检查结束后,应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包括专项检查的总体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内容。各所要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检查汇总表至食品安全协调科,留存好监管记录,做到留痕检查,突出整治成效。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