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医保发〔2021〕1号
局各科室,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2021年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5日
2021年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全面深化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公共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打击欺诈骗保,突出提升医疗保障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局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章党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品德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擦亮“情系民生、健康医保”党建品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舆论阵地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倡导务实作风,树牢群众有理有解理念,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严厉纠治“四风”。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选人用人,规范行政行为和财务管理, 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执纪,建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党支部、各科室)
二、巩固疫情防控和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现有政策措施落实,根 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出台的意见及时调整有关政策;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基金管理科) 做好巩固医保脱贫攻坚结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现有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落实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坚持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员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居民待遇结算科、个人账户与关系转移科)
三、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严格执行全省职工基本医保基准费率,做实参保缴费基数,进一步理顺基金征管体制,加大参保扩面力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强化与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建立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救助机制,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增强医疗救助托底功能。( 责任单位:居民待遇结算科、个人账户与关系转移科)
四、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 和省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联合纪委、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健全执法案件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制度和打击欺 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加强稽核检查,引进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力量,协助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提升基金稽核的专业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开展医保基金“守护”专项行动, 持续强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的日常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
五、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做好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和首批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落实集中带量采购资金提前预付和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政策。根据省、市局工作安排,适时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落实医疗机构采购结算主体责任的前提下,依托全省统一的药械结算监管平台, 建立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机制。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启动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直接结算工作。 (责任单位: 招标采购和价格监管科)
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继续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管理平台功能,年底前在全区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就医购药实现“一卡(码) 通行”全覆盖。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年底前全面实现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省内及跨省联网结算。全面推进医保经办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省内及跨省通办。规范协议管理,强化“两定机构”履行协议考核评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定点医疗机构院端窗口服务,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法规执行水平。落实好老年人医疗保障便捷服务十二条措施,优化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医保服务。持续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落实国家、省、市医保经办规范标准,积极争创省级医保服务示范点。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基层,重点在乡镇和村(社区) 层面建立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让人民群众就地就近便捷办理医保业务。(责任单位:信息统计科、个人账户与关系转移科、定点协议管理科)
七、夯实医疗保障工作基础
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保信息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信息统计科)加强法治医保建设,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保密管理,坚守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不发生舆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方面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释疑解惑;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各科室)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考勤、年休假、因私出国、档案管理、干部兼职等方面规定,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组织领导,分层次制定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坚持领导带头,深化“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线上学习教育。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大胆选拔使用年轻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医保铁军。(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