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医保发〔2020〕14号
各街镇医保办、各医药机构及局各科室:
现将《罗庄区“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
罗庄区“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为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积极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制定罗庄区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实施方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有效维护基金安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广泛宣传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活动主题
2020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的主题是“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三、宣传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医疗保障局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奖励兑现实例;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等情况。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86 号),推行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医保经办稽核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强化医药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街接机制等情况。
(三)《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监督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监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情况;监管参保人员及医疗救助对象使用医保基金就诊、购药情况。
(四)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实行“不见面”办理,畅通“网上办”“掌上办”渠道情况;畅通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情况,中小企业职工医保费缓缴政策和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政策等。
四、宣传方式
全区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渠道互动,多角度呈现”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吸引各界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共识。
(一)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经办服务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播放动漫短片、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保基金“治病救命”的托底保障作用,形成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共识。
(二)设置主题活动专栏。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医保在行动》专题专栏,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予以发布,适时曝光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增强震慑作用。集中呈现各街镇特色做法、宣传成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畅通互动交流平台。通过多种方式畅通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关注公众留言、做好来电来访工作,明确打击欺诈骗保热点、焦点和风险点。及时回应医疗保障难点、堵点和痛点,做好互动交流与反馈。
(四)主动邀请媒体参与。按照推进“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主动邀请媒体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开展“一线”跟踪报道,深入推进我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年”行动,全面提升医保服务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宣传主题,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镇医保办要负责组织本辖区宣传活动,各医药机构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宣传活动。
(二)创新方式,扎实开展。各街镇医保办和各医药机构要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宣传医保政策,为群众答疑释惑,提高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
(三)总结提升,取得实效。区医疗保障局将强化跟踪督导,分组深入基层医药机构、街道社区,既当督导员,又当宣传员,确保宣传工作扎实到位。各街镇及医药机构要及时报送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全区打击欺诈骗保活动顺利开展。